一名在校正常上課的高二學生,突然成了被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的“強奸犯”。18歲的安陽少年張亞飛,徹底被弄蒙了。
高二學生莫名其妙成強奸犯
張亞飛家住安陽縣柏莊鎮長青屯村。4月24日中午,去派出所辦事的村委會主任王國民,給張亞飛的父親張希安打來電話:“你家張亞飛,啥時候犯強奸罪被判刑了?民警給了我兩份‘社會服刑人員監督管理檔案’,要求村里配合監管改造。”
張希安說,兒子在安陽市一所高中讀高二,憨厚聽話,從不惹事,學習也不錯,不會干這違法的事。
張希安隨即趕到了柏莊鎮派出所。在“安陽縣公安局社會服刑人員監督管理檔案”上,長青屯村的“張亞飛”在2007年2月8日夜和另外幾名青年,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系,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因不滿18歲,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檔案上強奸犯照片“張冠李戴”
檔案上,“張亞飛”的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等資料,和張希安的兒子絲毫不差。但照片上的人,張希安卻不認識。張希安還發現,檔案上罪犯的簽名,也與兒子的筆跡不同。
擔心有人和自己兒子的身份證重號造成這種錯誤,在派出所,張希安按照檔案上的“強奸犯”身份證號碼進行查詢,結果顯示的正是他兒子張亞飛的資料。
張希安在檔案所附的一份法院刑事判決書中,發現“張亞飛”的父親叫“張玉平”。隨后,張希安了解到,鄰村辛店東街村村民張玉平有個兒子叫張朋飛,小名也叫張亞飛,曾因“犯事”被安陽市解放路派出所抓獲,后被判刑。
是鄰村的“張亞飛”犯事被判刑
26日下午4時,記者來到柏莊鎮辛店東街村。在村民張玉平的家中,他的妻子說,他們有一個兒子,大名張朋飛,小名張亞飛,曾經在長青屯村住過一段時間,在去年曾犯了強奸罪,“被判了緩刑”。
張玉平的妻子表示,她聽說了檔案上兩個孩子可能出現“張冠李戴”一事,但他們無能為力。
派出所將盡快還高二少年清白
28日下午3時,記者來到最先出警處理此案的解放路派出所。
曾參與辦理此案的副所長盧道民稱,柏莊鎮辛店東街村的張朋飛,確實在去年被打擊處理過,當時在接受警方訊問時,他隱瞞了自己的真實姓名,而“盜用謊報”了與他同歲、家住長青屯村張亞飛的相關資料,再加上張朋飛當時未成年,尚未辦理身份證,警方在網上比對時,也沒有查到他的照片,陰差陽錯造成了目前這種情況。
盧所長表示,會馬上去檢察院、法院等單位查閱調取相關卷宗,并重新傳訊張朋飛補充了解情況,一定會在最短的時間內澄清事實,還張亞飛一個清白。至于出錯的那份社會服刑人員監督管理檔案,也將作廢。(張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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