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稱,離婚后孩子由男方負責;丈夫則表示,救孩子要緊
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研二學生李永(化名)在和女子向茗(化名)認識10天后閃電結(jié)婚,本月21日,向茗早產(chǎn)生下一子。昨日,記者從向茗處了解到,他們夫妻已擬好《離婚協(xié)議》,準備于近日到沙坪壩婚姻登記處登記離婚。
昨日中午,記者來到向茗家時,她正躺在床上休息。“由于雙方了解時間較短,缺乏感情基礎(chǔ),性格不和……夫妻雙方自愿離婚。”一份手寫的《離婚協(xié)議》上這樣寫著。協(xié)議末端有李永、向茗的簽名,并按了手印。向茗說,《離婚協(xié)議》是頭天晚上擬好的。
“都怪當時同意他們倉促的結(jié)婚。”向茗的母親有些自責。
向母說,考慮到女兒已經(jīng)27歲,為了給大齡女兒找個歸宿,所以李永來家里提親時,他們就答應(yīng)了,“他來提親時很誠懇,將自己生于農(nóng)村的家庭情況全盤托出。我們想他是個研究生,又誠實,女兒嫁給他,以后日子會好起來的,所以同意了。”
向茗說,她和李永結(jié)婚后,在西南政法大學附近租了一間房子。“剛結(jié)婚那段時間很幸福。”向茗說,日子久了,李永開始嫌她不會做飯,此后兩人因瑣事三天兩頭吵架。去年10月,向茗懷孕,考慮到兩人生活并不穩(wěn)定,向母建議流產(chǎn)。向茗再次產(chǎn)檢后,發(fā)現(xiàn)是雙胞胎,李永和她都決定留住孩子。
向茗說,在她懷孕期間,李永也沒有找工作,白天睡覺,晚上上網(wǎng)。“在懷孕期間,他多次要求同房,最后才造成胎膜破裂早產(chǎn)。”向茗哽咽著說,她之所以答應(yīng)李永,是因為很珍惜這段婚姻,不希望失去李永,“如果不答應(yīng)他,他甚至在冬天的晚上不讓我蓋被子。”
面對即將結(jié)束的婚姻,向茗有些傷感,“我知道他不是真心對我的,但我在這段感情中投入太多了。”她說,之所以同意離婚,是因為兩人的確無力撫養(yǎng)孩子,“離婚后孩子由男方負責。”
對于向茗的抱怨,李永沒有太多的反應(yīng),他只是說:“救孩子要緊。”
“一般來說閃婚都帶有目的性。”重慶婚姻危機服務(wù)中心心理咨詢師曹女士稱,“閃婚”通常有3種情況:一是當事人年齡大,二是為了落戶,三是有強烈的性需求。
曹女士說,婚姻意味著責任,“生而不養(yǎng),這是對生命的不尊重,沒有擔負起為人父母最基本的責任。”(記者 朱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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