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繼“楊帆門”后再入“舉報門”的中國政法大學商學院(以下簡稱法大)教授楊帆,與涉嫌論文抄襲的同事金仁淑一起被學校要求停職,期限為兩周。這讓楊帆再度成為焦點。
今年1月4日,因為101名學生缺席選修課,楊帆當場宣布“缺席者不能及格”,并與一名欲走出教室的女生發生肢體沖突,引發有關師道尊嚴的大探討,從而陷入“楊帆門”。3月26日,法大商學院教授金仁淑被舉報,稱她于2006年6月發表的一部18萬字學術專著———《21世紀中國人力資源競爭戰略》,有10萬字被指和東北師范大學博士生王德君的博士論文———《知識經濟時代中國人力資源競爭戰略研究》雷同。法大學風建設委員會已基本認定金仁淑抄襲。法大不少人認為舉報者就是楊帆,楊帆表示,舉報材料是一名法大學生發來的,他作為商學院學術委員會主席,便將材料遞交到校學風建設委員會。5月底,金仁淑向法大學風建設委員會舉報楊帆一稿多投、剽竊研究生論文、學術著作剽竊等5個問題。學校認為楊帆不構成抄襲和剽竊。
近日,楊帆接受專訪時強調,自己雖不是舉報人,但問題的實質是要保護舉報人。
“金仁淑” 學術腐敗與反腐敗的斗爭
師兄妹利益是一致的。我比她大十幾歲,馬上就退休了,我的名聲比她高許多,我可能嫉妒她嗎?主要是有人挑撥。
新京報:聽說你和金仁淑在吉林大學是同一個老師的學生?
楊帆:我們有一個共同的恩師池元吉,我在1977年上吉林大學的時候跟他關系很好,后來,金仁淑也跟他特別好。
新京報:金仁淑到中國政法大學(以下簡稱法大)和你有關嗎?
楊帆:我是2003年作為特殊人才來法大的。池元吉老師打電話來,說金仁淑要來法大,讓我幫助推薦。金仁淑來法大的第一推薦人是叢日云,他們此前是遼寧師范大學的同事。當時,我所在的法大商學院要申請博士點,至少需要3個博導,當時的商學院只有我一個博導,我趕緊向學校推薦。金仁淑頭一年來法大做事很勤奮,主要用我的學術資源和成果,經金仁淑和校領導共同努力,破格申請下來世界經濟博士點,這對學校來說是重大貢獻。
新京報:根據目前已經披露的消息,在金仁淑被指抄襲以前,你們倆就有矛盾?
楊帆:師兄妹利益是一致的。我比她大十幾歲,馬上就退休了,我的名聲比她高許多,我可能嫉妒她嗎?主要是有人挑撥。我來法大5年,在權威刊物上發表3篇論文,出版了3本專著,拿了一個全國自然科學基金,這是學校的零突破。此外還拿了司法部重點課題,教育部和環保部的三個一般課題。也就是說,共九項大成果,超過學校規定工作量的一倍多。我還帶了好多年輕老師和學生,幫助他們發表文章十幾篇。我在每年50次講演和100次記者采訪中,每次都要標明“中國政法大學商學院”,使我們商學院的知名度大大提高。
新京報:網上有人說,你們倆的核心矛盾主要是利益沖突,是這樣嗎?
楊帆:不是利益沖突,是學術腐敗與反腐敗的斗爭。只要學校不處分我,我就不想牽扯到更多人的名字。我一直是冷靜對待,極度地忍耐。
“舉報門” 我不是舉報人,無個人動機
不能因為揭發者和被揭發者有矛盾,揭發出自私心,就要一起受罰。要是這么做,以后誰還敢揭發?
新京報:法大發言人劉長敏曾經說過你的動機問題,你怎么看他的發言?
楊帆:出了這件事,我也主張查,許多人認為,我是因為長期矛盾才積極主張整金仁淑的,所以不能讓我得到好處,即使查金仁淑,你也必須受處分。我解釋了我不是舉報人,沒有個人動機。但是,問題的實質是我們要維護法治社會的基本原則。法律的基本原則是保護舉報人,任何機構沒有權力查舉報人的動機、前科和身份。只能看他的舉報是不是事實,如果是誣告,一定要嚴懲。不能因為揭發者和被揭發者有矛盾,揭發出自私心,就要一起受罰。這有點像“楊乃武與小白菜”里面的,民告官要跪釘板。要是這么做,以后誰還敢揭發?
新京報:你舉報金仁淑涉嫌剽竊的具體過程是怎樣的?
楊帆:今年3月,我收到自稱是學生的舉報,說金仁淑來法大后惟一一本18萬字的著作,有15%的內容涉嫌剽竊,因為我是商學院學術委員會主席,就把這個事情報告給校方,同時也告訴了我們共同的老師池元吉。金仁淑怨我不先跟她說。我是想跟組織商量好以后,組織跟她談。校領導當時表示,15%就算了,我也同意了。不久我又收到來信,說金仁淑的書有60%涉嫌剽竊,被剽竊者王德君的論文也被發現了。我對兩者進行了核查,金仁淑的書中任何地方都沒有提到王德君,11萬字抄襲,300個注解連順序都沒有變,就硬拿過來了。我們想保護也保護不了。突然有一天早上,匿名人將舉報材料送到昌平校區所有處長的桌子上(估計超過50份),又搞了一個電子郵箱到處發,擴散。學校只能進入程序審查。
“楊帆門” 啟發了學術界的思考
“楊帆門事件”對教育界起了好作用,許多學校健全了制度。這涉及非常重大的文化理論問題,啟發了學術界的思考。
新京報:根據法大目前所披露的情況,對你的處理與“楊帆門”事件有無聯系?
楊帆:“楊帆門”事件已處理過了。是內部和解方式。學生給我寫了檢討。學校從來沒有說讓我認錯,是我主動向學校道歉的。即使是“楊帆門事件”,也對教育界起了好作用,許多學校健全了制度,教師和學生都自動調整了自己的行為。涉及非常重大的文化理論問題,啟發了學術界的思考。
新京報:現在回想“楊帆門”事件,你有什么想法?
楊帆:有人造謠,欺騙輿論,我一直沒有解釋,是為了不擴大事態,保護學校聲譽。不管老師講得好不好,學生不可以當場走人。要給老師留點尊嚴。不可以在課堂上當面頂撞老師,因為別的學生還在聽。講得好的老師是少的,你不能說,某某老師講課座無虛席。大多數老師沒有這個本事。如果學生聽不慣就走,課堂就無法維持了。
新京報:如果老師的課,讓部分學生實在聽不下去呢?
楊帆:如果是少數學生自己感覺不好,那么還是要聽完。如果一個老師上課胡說八道,說流氓話,也可以聽完,把它記下來,下課后向學校反映。只有一種情況是可以退席抗議的,他沖擊你的信仰,直接侮辱你個人。這時候就沒有什么師生關系了。這恰恰是那個女生對我做的事情。我講孔子的事,她說我“無聊”。我抓她,是為了維護基本的課堂秩序。如果她給我學生證看,我就不會抓她。她沒有拿出學生證,怎么證明她是學生?抓她進保衛處不是懲罰學生,而是為了搞清鬧事人的身份,老師在一定時間,一定范圍內有保衛職責。
行事作風 說話不留面子容易得罪人
我主要是個性張揚,說話不留面子,容易得罪人,脾氣比較大。但是,我的組織觀念強,盡力幫助同事,從不記仇,大事上非常冷靜。
新京報:“楊帆門”事件之后,來聽你講大課的學生多嗎?
楊帆:從那以后,我就不準備講本科生大課,我就講我的專業課,30人以內。但是這次報名更多了,從40人增加到110人。
新京報:在此事件中,你是否違反校規?
楊帆:我沒有違反校規,但在方法上有問題,我1月5日接受采訪,客觀上擴大了事態,我已就此做了公開自我批評。當時,學校根本就沒要求我道歉,更加沒有要處分我,聽說我主動道歉,校領導很高興,說,“這個楊老師挺可愛的”,讓我別道歉。現在,他們又揪出這個事情,我看不合適。
新京報:從現在的情況看,法大對你的停職反省的處理有多方因素,這與你的行事作風是否有關?
楊帆:從我個人來說,需要反思的是,政法大學畢竟不是北京大學,很多事情一發生,就不僅是我個人的事了。我也應該學會容忍。
新京報:從個人自我完善的角度說,你覺得自己有哪些需要改進的?
楊帆:從嚴格要求自己來說,我主要是個性張揚,說話不留面子,容易得罪人,脾氣比較大。這樣的作風引起了各方面的爭議,很多人看不慣我的做法。但是,我的組織觀念強,盡力幫助同事,從不記仇,大事上非常冷靜。這一點,在金仁淑告我抄襲,學風建設委員會審查的時候,已經得到委員的認可。對于委員會還我學術清白,我表示感謝。公正和正義存在于廣大教授和學生之中,學校的聲譽大大提高了。
從積極方面理解,學校讓我停職有它自己的道理。學校在全面加強師風師德教育,可能有人對我意見大,學校讓我總結和反省,我應該積極配合。但是,師德師風建設不可以和學術腐敗混為一談。
新京報:如果學校決定處分你,你將如何反應?
楊帆:我現在是三個相信:相信學校本意并非如此;相信學校沒有惡意;相信學校不會處分我。因為我沒有違反校規,也愿意反省自己的行為。由于有人一直對我進行誣告陷害,我希望學校向我核對事實,不要誤傷好人。如果誣告真的起了作用,我只能繼續公開誣告者的問題和名字。
名片
楊帆 1951年生于北京。1984年畢業于吉林大學日本經濟研究所,獲得世界經濟碩士學位。1985年至1989年任天津開發區研究所所長。1989年至1993年在國家物價局涉外價格司任進出口處副處長。1994年調入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宏觀室工作,1995年入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讀在職博士,1999年獲經濟學博士學位。已經發表論文上千篇,著作15本,總字數超過1000萬字。
當事者說
劉長敏(中國政法大學宣傳部長):
這個事情現在就是楊帆一個人在那兒說。楊帆自己也說了,學校會在兩周后進一步處理。學校現在還沒有開會,在學校的處理意見沒有出臺之前,我沒有什么好說。
金仁淑(被舉報“抄襲”的教授):
我現在還沒有到接受采訪的時候,等學校的處理公布之后,我會接受采訪。
事件回放
1月4日 因為101名學生缺席選修課,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楊帆當場宣布“缺席者不能及格”,并與一名欲走出教室的女生發生肢體沖突,引發有關師道尊嚴的大探討。
1月7日 同校副教授蕭瀚在博客上批評楊帆的做法,支持學生。
1月11日 蕭瀚發表道歉、辭職聲明,稱目的是為挽回其言論在實際效果上給“中國政法大學及其學子們帶來更深重的負面影響”。(事后經校方挽留并未離開學校。)
3月26日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金仁淑被舉報,稱她18萬字的學術專著《21世紀中國人力資源競爭戰略》中有10萬字與東北師范大學一篇博士論文雷同。當時,法大不少人認為舉報人為楊帆,但當事人稱自己只是轉交學生的舉報信。目前,法大學風建設委員會已基本認定金仁淑抄襲。
5月底 金仁淑向法大學風建設委員會舉報楊帆一稿多投、剽竊研究生論文、學術著作剽竊等5個問題。
7月1日/9月17日 法大學術規范與學風建設委員會兩次開會,9名委員投票認定:楊帆不構成抄襲和剽竊。
10月8日 楊帆和金仁淑一起被學校要求“停職檢查、聽候處理”,期限為兩周。
10月14日 蕭瀚在自己的博客“追遠堂”發表博文,力挺在“金仁淑抄襲事件”中被“捆綁陷害”的經濟學家楊帆,建議校方撤銷目前對楊帆的處理決定,肯定其在維護學術規范方面的貢獻。 (記者 張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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