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秋實)跟著所謂老師到校教務處交了費用之后,落榜生小董試圖坐進北航的課堂。但她很快發現,自己花20萬買來的身份并不是大學生,而是旁聽生。記者昨天從海淀法院獲悉,利用大學旁聽手續漏洞詐騙小董的兩騙子,已被該院以詐騙罪判處11個月有期徒刑。
2007年9月初,19歲的小董高考落榜。經朋友介紹,小董的母親認識了一個叫“楊子”的人。聽信對方“可幫小董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上學,4年后拿到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只要20萬好處費”的吹噓后,小董母親同意交錢入學。
同年11月6日,“楊子”等人帶著小董及其母親一起到北航“辦手續”,在給了“楊子”20萬后,小董和母親在兩位自稱“大學老師”人員的帶領下,先后去了教務處和財務處,交了5200元“學費”。恰在此時,小董遇見了一個已在北航就讀的中學同學,聽說小董上學花了20萬后,這位同學起了疑心,要求這兩人拿出證件。一聽此話,兩人拔腿就跑,小董等人隨即將兩人扭送到學校保衛處。
經審訊,這兩個人供認稱,他們是一個詐騙團伙,專門鉆北航在學生管理方面的漏洞,以幫人上大學的名義騙到錢財后,拿著偽造介紹信來到該校教務處,辦理旁聽手續。其間,為了令被騙人信服,他們還會讓被騙學生自己拿著單據去學校財務部交學費。這些學生可以和正式學生一樣上課、參加學校考試并發給成績單,但直到畢業時他們才會知道,自己根本拿不到文憑,只是一個旁聽生。
據悉,由于無法核實其他受騙學生的情況,法院根據現有證據,認定兩名假老師的行為已構成詐騙,并判處上述刑罰。
北航已彌補旁聽交費漏洞
記者昨天獲悉,在辦理旁聽生手續時,北航原來是由教務處了解基本情況后開具交費單,然后由財務部門收錢,學校既不審查代辦旁聽手續人員的具體身份,也不安排人員和申請旁聽的學生進行接觸。而原來交費的單據上,也沒有明確注明“旁聽”字樣。
此案發生后,該校已在法院建議下修改了旁聽生制度,對旁聽人員的申請,可先由經辦人處理,再報教務處領導審批。同時,該校還嚴格審查旁聽人員的個人情況和旁聽理由,避免出現類似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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