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9年2月16日春季開學開始,烏魯木齊市天山區區屬各中小學校的在職教師,進行有償家教或給他人介紹家教生源的,根據情節輕重和影響大小,一經查實,將被處以全區通報批評到被解聘等程度不同的處罰。
五種情節違規
1月12日,天山區教育局下發了《關于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禁止中小學教師有償家教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規定的違規情節包括:以所在學校中小學生為對象,以學科教學為內容,在工作時間內,以任何形式進行教學輔導(含提供食宿)并獲取一定經濟利益;在任何時間內利用學校資源(教室、辦公室等)進行以營利為目的的各種活動;利用工作之便,動員、組織或強制、暗示學生參加各種形式的有償家教或社會力量辦學機構舉辦的補習班、培訓班;對所教學生,利用工作之便互相介紹學生或為他人介紹有償家教生源;各中小學的中層以上領導干部、黨員、團員要率先自覺抵制有償家教,在任何時間、地點不參與任何形式的有償家教,不在社會力量辦學機構中兼職任課,充分發揮領導干部、黨員、團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天山區教育局局長王常青介紹說,本《意見》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新修訂的《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及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天山區區委開展的干部思想作風整頓活動,就禁止區屬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有償家教行為而制定的。
五種處罰辦法
《意見》中規定,教師如從事有償家教,經調查核實,情節較輕的除退還違規收費外,將予以全區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評先資格;情節較為嚴重的,當年考核降為“基本合格”;情節非常嚴重、社會影響很壞的,當年考核降為“不合格”;代課教師如有違反本《意見》的行為,一經查實,給予辭聘處理;學校中層以上領導干部、黨員、團員如有違反本《意見》的行為,一經查實,依據領導干部、黨員、團員相關管理條例和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公布舉報電話
另外,天山區教育局委員會,天山區教育局還面向社會公開了“師德師風建設”舉報電話、設立舉報箱,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方面的監督。如有市民或家長發現有老師進行“有償家教”或“補課”等問題,即可撥打區教育局投訴受理電話:8876464,8878304或發送意見到受理郵箱:www.xjtsqedu.com反映情況。
家長反應
此新規出臺后,記者就此采訪了部分學校的一些家長。大多數家長都贊成這一規定,還有一些家長認為沒必要出此規定,綜合他們的看法即:“一個愿打,一個愿挨。”
贊同:老師“逼”孩子補習有違師德
家住市水泥廠的王桂琴的女兒正讀初二,她對老師在課余時間對學生進行有償性質的補習很反感,認為有違師德。她說,女兒的數學不好,每周末都要去老師家補課。“一個月去四次是320元。”王桂琴說最讓她受不了的就是,老師有意“逼”孩子補習,故意把本該在課堂上講的內容放到課余補習上講。
家長梁亮說,老師經常組織孩子補習,而且講的內容很多是課堂上沒有講過的。“這不就是逼我們送孩子去補習嗎?”梁亮的語氣中充滿了不滿。即使不情愿,梁亮依舊得“跟風”。他說,如果自己的孩子不去,成績落下了,到最后還是自己“吃虧”。
反對:有的孩子的確需要家教
家長馮枚則認為,要禁止有償家教也不能一刀切。她說,已經上小學五年級的兒子語文、數學每次考試都只在80分左右,這讓她感覺兒子的學習方法不對。所以,每逢寒暑假,她都會請老師給他補課。“我認為還是有效果的,課堂時間畢竟有限,每個孩子的情況也都不一樣,不能要求人人都在課堂上把知識掌握。”馮枚認為,沒必要定那么死的規定來限制老師。“其實說白了,一個愿打,一個愿挨。”
孩子在兵團一中上初一的陳先生也說,需不需要家教補課,應該因人而異。“至少,我的孩子是需要家教的。”他認為,老師也要生活,如果他們在課余時間付出了勞動,收費也無可厚非。(來源:烏魯木齊在線 薛筱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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