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大學附屬中學原領導班子在招生中暗箱操作,私設小金庫,并將這筆巨款當成“唐僧肉”——
廣西大學附屬中學原領導班子被“一鍋端”。原校長唐運南、原黨委書記許劍日前因貪污受賄罪被起訴。而此前該校4名原副校長周懷生、黃日梅、郭林華、方福海等也分別被判處“判3緩3”至4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從2004年到2007年間,唐運南伙同以上人員對招收初一學生暗箱操作,分數不夠用錢買,從而形成一個1600萬元的所謂“捐資助學款”小金庫。隨后,他們通過虛報賬目、加班津貼、直接私分等手段侵吞巨額公款。
透視這起教育腐敗窩案,人們不禁要問:“捐資助學”緣何成為亂收費“擋箭牌”?
名校招生“新招”:分數不夠收取“捐資助學款”
歷經大半個世紀的廣西大學附中是一所重點中學,良好的校風、雄厚的師資力量、豐碩的教學成果,使其在廣西公眾中享有很高的聲譽,受到學生和家長的推崇。
2002年12月至2007年11月2日刑拘之前,唐運南在該校任校長。
從2004年起,這所中學推出招生新招:凡分數不夠的,除西大職工子女和友好單位的學生外,其他由學校組織重新參加考試,對考試成績列前300名的學生分成三個分數段,按照“招生名額”除部分學生收取“借讀費”外,其他分別收取6000元到5萬元不等的“捐資助學款”。這個“招生名額”一般由學校內部劃定,分數線也每年在變。
據不完全統計,從2004年至2007年案發時止,廣西大學附中先后向學生家長收取“捐資助學款”1600多萬元。
“小金庫”體制外運行:“為所欲為”
按照財務管理規定,廣西大學附中的賬目由廣西大學財務處統一管理,所有“捐資助學款”必須統一繳納到公共專用賬戶上。但實際上廣西大學附中絕大部分“捐資助學款”并沒按照有關規定執行,而是經唐運南同意,存入幾名副校長的私人賬戶和學校食堂賬戶,成為“賬外資金”。
為了相互牽制,掩人耳目,唐運南等人“商量”:以一個校領導的名字開戶,存折由第二個人保管,密碼由第三個人掌管。2005年至2007年間,西大附中以個人名義開辦存儲賬戶多達11個。
殊不知,掌握在少數人手中的這些“捐資助學款”賬外資金卻成了“唐僧肉”。
在唐運南的“牽頭”下,學校領導班子動輒以開會為名分發勞務費、以寒暑假加班為名發放“紅包”……唐運南更是常常拿一大堆發票回來,動輒一兩萬元在“小金庫”里“報銷”。發票顯示有時一個晚上同時在四五個地方消費。2005年至2007年間,唐運南單獨或伙同他人侵吞、騙取公款共計67萬余元,個人實際所得36萬余元。
廣西大學附中四名涉貪的原副校長供述,看著唐運南把“小金庫”當成“提款機”,他們心理不平衡。于是,也都想方設法找發票“報銷 ”。有一次,在唐運南再一次以“業務費”的名義報銷發票后,許劍等人直接將原副校長郭林華卡中的13萬元公款私分。這一次“報銷”,有的甚至一張票據也沒有。
為了防止意外,不留下后患,2006年4月,周懷生等人扛著重達七八公斤的原始票據,來到廣西大學東校園西頭的一間雜貨房,有人負責焚燒,有人負責把風,把這些票據燒毀。整個焚燒過程持續了兩個多小時。
2007年7月,廣西大學紀委對西大附中的賬目進行審查,要求學校提供近幾年來的捐資助學款支出情況。為應付檢查,在唐運南和許劍的指使下,相關人員緊急刪除了總務處的電腦記錄,并在市區內一家賓館包下房間連夜趕制假賬。
負責調查這起案件的南寧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長楊懷民說,廣西大學附中屬于二級單位,在人事、財務上歸廣西大學管理,在業務上受南寧市教育局的領導,而“捐資助學款”按規定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協調財政部門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廣西大學附中監督管理上出現了缺位,巨額“捐資助學款”長期在體制外運行,資金不入賬,開支隨意。
“捐資助學”成亂收費“擋箭牌”
義務教育法明確指出,國家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向義務教育捐贈,鼓勵按照國家有關基金會管理的規定設立義務教育基金,各省區市也出臺了相應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辦法。實踐證明,捐資助學已成為彌補我國教育經費不足、改善辦學條件的措施之一。
按照相關規定,捐資助學屬于自愿行為,學校不得把捐資助學同錄取學生掛鉤,杜絕以錢買分,以錢買學籍,以錢選擇公辦學校和重點學校的做法。但現實生活中,捐資助學卻“走了樣”,甚至成為亂收費的“擋箭牌”。以此案為例,捐資助學應以自愿為前提,而想讓孩子進附中的一些家長,只好昧著意愿去“自愿”。“因為盡管我們非自愿,但如果不交錢就別想進附中,即便如此,還得托關系,找門路,否則連錢都交不上。”一位學生家長說。
除了參照分數收取“捐資助學款”作為學校的“小金庫”外,唐運南自己收取“捐資助學款”的方式還有兩種:一種是利用職權擠占招生指標,直接收取學生家長所謂“捐資助學款”后占為己有;另一種是以上級領導打招呼為由,兩頭欺騙,騙取家長和學校財務人員,自己從中截留。
廣西壯族自治區委黨校副教授盤世貴說,近年來,國家重拳出擊整治教育亂收費,以往借招生之機盛行的“擇校費”、“贊助費”、“校中校”、“試驗班”等亂收費行為有所收斂,但是并未從根本上解決亂收費問題,像廣西大學附中這樣的打“擦邊球”,以慈善為名,行亂收費之實,也并非是孤立的案例。
專家認為,遏制教育亂收費除了教育、物價、紀檢部門嚴格督查學校執行收費標準、嚴格實行收費聽證制度外,必要時要在學生或學生家長中聘請“義務監督員”,對學校收費和公示情況進行全程監督。同時,要加強對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校長、書記等的問責。
“捐款者”趨之若鶩,根在教育資源配置不公平
這起案件再次將教育公平的話題擺在我們面前。
廣西大學附中擁有雄厚的師資力量、良好的辦學環境。“由于學校名老師多、影響力大,對于很多望子成龍心切的家長而言,孩子踏進這個學校,等于一只腳已邁進大學門檻,因此,很多家長盡管不愿意,但仍然拿著錢找關系拼命往里擠。”一位學生家長說,每年開學之際,在廣西大學附中愿意或不愿意的“捐款者”趨之若鶩。
學生家長曾某為讓兒子能到學校就讀,找到唐運南,唐表示曾的兒子分數不達標,須繳納5萬元“捐資助學款”方可錄取。交錢后,其兒子順利就讀,唐將款截留據為己有。學生黎某因沒有達到廣西大學附中的錄取分數線,其父親在繳納3.6萬元后黎某順利就讀,唐將款截留據為己有……
檢察人員在對這起腐敗窩案調查時,多數違法者認為“錢是家長自愿捐的,和直接索取受賄是兩碼事”。對此,盤世貴、楊懷民等人認為,這起案件的背后,暴露的仍是教育資源配置不公問題。我國優質教育資源嚴重匱乏,且過分集中,使得學校與學校之間在生源等方面苦樂不均。那些占據優質教育資源的學校,自然成了“賣方市場”。因此,出現“家長求著學校收錢”的現象也就在所難免。
廣西大學紀委副書記徐照宏說,要實現教育公平,關鍵在于均衡學校之間經費、師資等資源配置,努力做到在地區內通盤考慮配置教育資源。同時,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教育立法,以法律來保障教育公平的實現。 “新華視點”記者 王勉 劉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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