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杭州3月16日電 浙江大學今天召開中層黨政干部大會,校長楊衛在會上通報了學校對“賀海波事件”的調查處理意見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賀海波事件”發生后,浙大處理學術腐敗態度堅決,明確表示要在查清事實基礎上依法依紀嚴懲學術不端行為。校黨委書記張曦、校長楊衛明確指示要盡快
查清事實,對當事人作出嚴肅處理。該校先后召開6次校長辦公會議、6次黨委常委會議,聽取匯報,研究處理結論。
楊衛在今天的干部大會上宣布了對此次學術腐敗事件的處理決定:撤銷賀海波副教授職務和任職資格,并將其開除出教師隊伍;吳理茂在賀海波的問題論文錄用或刊出中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嚴重管理失職,其擔任的中藥研究所所長助理及中藥藥理研究室主任職務由藥學院撤免,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并解除聘用合同;李連達對科室教師和研究生的指導教育與監督管理不夠,對論文發表沒有制定嚴格的審查制度,對研究室出現的多起學術不端行為負有疏于管理和領導責任,現所任院長任期屆滿,不再續聘。
黨委書記張曦在大會上強調,沒有優良的學術道德作基礎,就不可能產生一流的學術成果;沒有優良的學術道德作保證,就不可能造就一流的人才。他要求認真總結經驗教訓,深刻認識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一定要懲防并舉、綜合治理,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營造干凈干事的環境。
楊衛在大會上坦陳,“賀海波事件”反映了浙大在學術道德建設與管理方面存在的許多不足,表示要舉一反三,采取措施,加大學術道德建設力度,營造風清氣正的學術文化氛圍。為此,他表示下一步要著重抓好幾方面的工作:
3月6日,浙大已發出通知,在全校師生員工中啟動“學術道德建設專題教育活動”,進一步增強推進學術道德建設的緊迫感和使命感;認真查找梳理學校學術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完善并落實《浙江大學學術道德行為規范及管理辦法》等文件;進一步加強新教師和博士后人員的學術道德建設,加強對新教師和博士后人員崗前培訓,完善對博士后人員學術不端行為的處罰規定,實施博士后人員與合作導師簽署學術誠信公約的制度;加強研究生、本科生的學術道德建設,將學術道德課程納入入學教育,努力使廣大同學形成遵守學術道德規
范的強烈意識和良好習慣;加強學術文化建設,弘揚求是精神,努力營造以遵守學術道德為榮、以踐踏學術道德為恥的良好學術氛圍。記者 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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