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0日電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近日,中央編辦、教育部和財政部聯合下發通知,針對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關于制定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意見,提出進一步落實要求。通知在加強和完善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管理方面做出五方面要求,并指出,教育部門將對于擠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等情況進行專項督察。
通知要求,各省級機構編制部門加強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的總量調控與統籌使用。針對城鎮學校大量接收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和不同學段學生規模變化等情況,結合本地實際,調整和使用本地區中小學教職工編制。
通知指出,各省(區、市)要進一步改進農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核定工作。根據義務教育實行“以縣為主”管理體制的需要,解決部分農村地區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偏緊的問題,在縣域范圍內和總量控制的基礎上,參照縣鎮標準核定農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且必須用于農村中小學教職工。
通知規定,各地要從滿足教育教學基本需要出發,對承擔示范和實驗任務以及山區、湖區、海島、牧區和教學點較多地區的中小學,按照從嚴從緊的原則適當增加編制,切實保障編制緊張學校特別是農村寄宿制學校、教學點分散的地區教職工的基本需求。
通知要求,各地要不斷完善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動態管理機制。特別是要及時調整接收流動人口子女較多學校的編制。縣級教育部門要在核定的編制總額內,按照班額、生源等情況具體分配各校人員編制,并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通知明確指出,嚴格規范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管理。各地教育部門接此通知后應作一次全面清查,凡被擠占、挪用和截留的編制,應立即清理,優先調整到急需編制的學校用于新教師的補充;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聘用代課人員。教育部門要對此進行專項督查。
通知最后強調,地方各級機構編制部門、教育部門和財政部門要認真總結經驗,分析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做好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管理工作。中央編辦、教育部、財政部將適時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銆?a href="/common/footer/intro.shtml" target="_blank">鍏充簬鎴戜滑銆?銆? About us 銆? 銆?a href="/common/footer/contact.shtml" target="_blank">鑱旂郴鎴戜滑銆?銆?a target="_blank">騫垮憡鏈嶅姟銆?銆?a href="/common/footer/news-service.shtml" target="_blank">渚涚ǹ鏈嶅姟銆?/span>-銆?a href="/common/footer/law.shtml" target="_blank">娉曞緥澹版槑銆?銆?a target="_blank">鎷涜仒淇℃伅銆?銆?a href="/common/footer/sitemap.shtml" target="_blank">緗戠珯鍦板浘銆?銆?a target="_blank">鐣欒█鍙嶉銆?/td> |
鏈綉绔欐墍鍒婅澆淇℃伅錛屼笉浠h〃涓柊紺懼拰涓柊緗戣鐐廣?鍒婄敤鏈綉绔欑ǹ浠訛紝鍔$粡涔﹂潰鎺堟潈銆?/fo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