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富陽市法院對一起搶劫并殺人滅口的兇案作出判決。當兇手被帶上法庭時,旁聽者無不露出驚訝之色:呀,竟然是個稚氣未脫的15歲男孩。
而他作案時,還是個初三的學生。昨天,他被一審法院以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兩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12年。
那么,是什么讓一個小小少年變得如此兇殘?
女孩家門口遭劫殺
25歲的月月,是個來自富陽永昌鎮的女孩,大學畢業剛參加工作不久。去年9月13日是星期天,當天中午,月月被發現倒在離家門口只有100多米的村道上,人已經昏迷,全身是血。
路人報警,同時趕緊通知月月的家人,把月月送到醫院搶救。醫生檢查發現,月月頭部多處裂傷,右顳頂部顱骨粉碎性骨折,右手無名指近節骨折、左手拇指末節骨折。
警方勘查現場后,在附近的后山上找到了月月被丟棄的挎包,包里只有身份證、畢業證等物品。
警方懷疑這是一起搶劫殺人案,并通過大量排查鎖定了犯罪嫌疑人。
有村民反映,鄰居的男孩小雨曾在案發現場出現過。當天,小雨在縣城被警方抓獲歸案,并繳獲了月月被搶的一些財物。
經過全力搶救,月月雖然保住了一條命,但頭部受重創后記憶力大受影響。
兇手竟是初三學生
再說,案發當晚11時左右警方找到小雨時,小雨的父母一開始并不相信兒子會如此兇殘,因為小雨還是個正在上初三的學生。
但在警方找上門來之前,小雨的父母問小雨手臂和手上的傷是怎么弄的,小雨以和同學打架搪塞過去。父母隨后打電話給小雨的班主任,證實小雨前幾天的確和同學起過沖突,但后來已經和同學和好了,便沒有再深究。
不過,在事實和證據面前,小雨交代了作案的前后經過。
去年9月13日中午,小雨經過事先預謀,攜帶鑿子、刀片等工具竄至富陽永昌鎮的一條村道上,物色搶劫對象。后見鄰村的月月一人在路上行走,即尾隨上前,他用鑿子猛擊月月頭部,月月倒在竹林后,小雨劫得皮包一只,內有諾基亞7610手機一只(價值910元)及現金500元等物。
月月反抗過程中,小雨怕事情敗露而起意殺人滅口,于是持鑿子追打月月,并將月月打倒在村道上,隨后小雨又將月月拖到竹林邊,再次用鑿子猛擊月月頭部直至昏迷。事后,小雨說自己以為月月死了,他才逃離現場。
為想有只MP4而搶劫
在老師和同學眼中,小雨雖然不大愛說話,但作為班級衛生委員的他工作負責、學習努力,成績在年級里一直排在中等水平,平時比較遵守校規校紀,表面上看屬于聽話的一類學生。
正因為小雨的安靜和聽話,所以在富陽城區打工的父母安心地把他留在了老家,讓他和爺爺一起生活,只是每到周末,小雨到富陽城區與父母相聚。
內向的小雨平常很少和父母交流,也不愿和同學們訴說心事,他喜歡一個人的空間。在母親給他買了MP3后,母親漸漸發現,兒子對MP3的沉迷或多或少影響了他的學習,于是對兒子嚴格要求的母親暫扣了MP3,好讓他花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在學習上。
小雨事后說,他為這件事很難過,但他不敢頂撞母親,只能憋在心里生悶氣。“身邊很多同學都有了更高級的MP4,我也好想擁有一只,這樣能在同學們面前炫耀一下。”對于搶劫殺人的原因,小雨就這樣輕描淡寫地辯解,因為只有搶到錢才能實現自己的愿望。
無論是被抓歸案后,還是在檢察官提審時,即使昨天在宣判過程中,小雨基本上選擇的是沉默。作者: 富檢 陳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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