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人合同詐騙團伙被羅湖警方端掉
本報訊(記者/楊磊通訊員/張鯤薛哲)海歸碩士注冊“空殼”公司,到職業技術學校招聘30余名應屆畢業生,利用莫須有的虛擬交易平臺,打著外匯經營的幌子進行合同詐騙,騙取這些“新員工”兼“投資人”近150萬元。羅湖警方接報后,經過詳細調查取證,共抓獲涉案嫌疑人9名。
緣起
“正規”公司人間蒸發
去年7月初,從深圳市某信息職業技術學校畢業將近1年的28名畢業生,突然發現他們就職的位于羅湖區某廣場的公司“人間蒸發”了。與之一起消失的,還有這些畢業生“投資”進去的140余萬元巨款。發覺上當受騙后,這些學生和部分家長來到深圳市公安局羅湖分局報案。羅湖公安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受理此案, 在進行前期調查后,于8月11日正式立案偵查。
據被騙的畢業生介紹,2007年11月底,深圳市鑫悅投資有限公司、深圳市環商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在他們學校招聘員工。公司拿出印刷精美的宣傳冊,并自我標榜為有實力的國際投資公司。30余名應屆畢業生前往應聘,上述兩公司還通知學生們到羅湖區某廣場A座1803房深圳市鑫悅投資有限公司進行入職培訓,學生們“實地考察后”,看到公司位于高檔寫字樓,感覺非常正規。
進入公司后,鑫悅投資有限公司開始對學生們進行金融培訓,很快讓他們實施炒賣外匯模擬練習。后公司要求這些“新員工”每人投資不少于4萬元人民幣進行實際外匯、黃金買賣。但由于公司背后“搞鬼”,造成上述“新員工”兼“投資人”共損失人民幣148.4萬元。
調查
專騙應屆畢業生
警方初步摸查發現,深圳市鑫悅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悅公司”)于2007年8月3日注冊成立,辦公地點確系羅湖區人民南路某廣場A座1803室, 法人代表為劉某波,注冊資本50萬元。但警方調查證實,該公司注冊的經營范圍中,根本沒有炒匯、黃金期貨等業務的經營資質。
經初步分析,辦案人員掌握了該案的兩個突出特點:一是受害主體大多為剛畢業的大學應屆畢業生,涉世未深,沒有金融投資經驗,并且沒有收入來源,完全是依靠父母的錢進行投資,他們在得知嫌疑公司人去樓空之后,普遍情緒比較激動;二是嫌疑公司在非法經營炒賣外匯的幌子下,很有可能將客戶的本金挪作他用,不存在客戶資金與市場對沖的情況,具有合同詐騙犯罪的可能。
為進一步調查取證,羅湖經偵大隊先后依法對鑫悅公司指定客戶轉賬的6個賬戶進行調查,并積極聯系眾多受害人開展詢問,了解鑫悅公司的內部情況。經查,鑫悅公司自2007年成立后,打著深圳市環商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的旗號,通過到院校招聘的形式招攬客戶,他們招來的學生既是客戶也是公司的業務員,公司許諾這些學生客戶在給自己的賬戶進行炒賣外匯指數交易的同時,也可以相應獲得公司的提成。
據悉,一般業務員到公司后,先進行匯率知識理論以及如何炒賣外匯指數的培訓,公司聲稱與瑞典GCICT公司有合作關系,使用的是GCICT公司的交易系統進行炒賣外匯交易。炒賣的品種是各種外國貨幣之間的匯率,按國際實時走勢買升跌,一手保證金為500美元,根據杠桿原理放大100倍或200倍,即買一手可以5萬美元或10萬美元的本金來參與市場價格波動,每個客戶到其公司炒賣黃金,最少交4萬元人民幣開戶建倉金。交納開戶建倉金后,鑫悅公司會以 GCICT的名義與客戶簽訂一份《客戶協議書》,并交給客戶一個賬號和密碼,客戶可以在www.gcict.com網頁上下載一個交易軟件,通過賬號和密碼進行外匯交易買賣。
真相
虛假平臺操縱漲跌
警方同時查明,鑫悅公司根本就是一個花8000元找中介注冊的“空殼”公司,公司法人代表劉某波并不是實際的公司負責人,而實際經營者是股東楊某華和股東李某平。其中,楊某華僅僅小學畢業,主管公司財務;而李某平則是在新加坡讀高中、后赴英國攻讀MBA的海歸碩士,主管公司行政事務。
此外,詐騙公司所使用的 “GCICT平臺”,根本沒有與國外交易商進行連接。也就是說,該平臺所顯示的“實時交易數據”全是假的,都是公司雇傭的網絡高手劉某威進行維護和“更新 ”的。舉個例子,比如有學生“投資者”指定5%止盈,網絡維護員劉某威在公司老板的授意下,會使網站交易數據在接近5%的時候“適時”下跌,讓“投資者” 的資金根本無法賣出,使客戶虧損。網絡平臺都是假的,“投資者”的資金當然也不可能進入“外國交易商”處進行市場對沖。
民警通過對鑫悅公司的涉案賬戶進行調查發現,“投資者”的所有資金在打入公司指定賬戶后,被人迅速在ATM自助銀行或銀行柜臺取現。
該公司的提成制度是,客戶每交易一手,公司能提8個百分點出來,部門經理能從這8個百分點中拿4個百分點向下分配,每個客戶根據自己賬戶交易的手數不同,能拿到1.5%—2.5%的提成。在公司的“栽培”下,原先應聘來的應屆畢業生中,有幾人慢慢成為了公司的總經理和部門經理,成為了嫌疑人的幫兇。
懲處
連端兩詐騙公司抓獲9人
根據受害人反映,他們發現去年7月鑫悅公司突然消失后,該公司股東楊某華在同一廣場36樓另開了一家“深圳市宏利豐投資有限公司”,做著同樣的“生意”。后警方辦案人員證實,偵查所獲得信息同被害人說法相互印證。
針對上述偵查所獲取的證據,今年3月31日,羅湖警方采取收網行動,先后抓獲鑫悅公司經營人楊某華、李某平,由應屆畢業生進入公司升職總經理的楊某、部門經理劉某,以及網站維護人員劉某威等7名犯罪嫌疑人。警方對上述人員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目前,上述犯罪嫌疑人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犯罪嫌疑人供述,鑫悅公司沒和任何外國交易商有業務往來,其所使用的GCICT交易平臺是假冒的;楊某華通過利用對上述兩數據平臺后臺管理權限,修改該平臺顯示的外匯實時行情,達到讓客戶總體虧蝕的目的;該案30余客戶的200余萬資金,基本上被楊某華和李某平侵占,小部分用于公司運營。警方還掌握, 鑫悅公司消失后,海歸碩士李某平又在福田區江蘇大廈以同樣的模式經營一家名為“興達世紀”的投資公司。
根據這一線索,羅湖警方在福田區某大廈2902室端掉這個新生的詐騙公司,帶走18名公司工作人員協助調查,并于4月4日、4月5日接連抓獲“興達世紀”公司副總經理韓某、投資部經理王某。據女經理韓某供稱,她也是到一些學校網羅畢業生“投資”,僅僅公司開業的半年來,她就因圈人入套獲得了8萬美元的“提成”。
據警方負責人介紹,此案由于主要嫌疑人全部抓獲歸案,且審訊工作非常順利,有利于案情的定性。據介紹,以往類似案件,一般只能定性為非法經營罪,其量刑相對較輕。而此案被定性為合同詐騙罪,處罰會更嚴厲。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騙局揭秘
花8000元找中介注冊“空殼”公司,將辦公地點設在高檔寫字樓,制作印刷精美的宣傳冊。
建“虛擬交易平臺”,雇網絡高手進行維護和人為“更新”市場動態數據。
到高校招聘應屆畢業生,對學生們進行金融培訓,讓他們實施炒賣外匯模擬練習,然后要求“新員工”每人投資不少于4萬元人民幣進行實際外匯、黃金買賣。向交完款后的“新員工”發放“虛擬交易平臺”賬號密碼。向網絡高手施加指令,操控“虛擬交易平臺”,令客戶套牢虧損。
“投資者”的所有資金在打入公司指定賬戶后,派人迅速在ATM自助銀行或銀行柜臺取現。
攜款人間蒸發,另外擇地實施新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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