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副校長找自己有事,16歲的女中學生陳琳(化名)沒有多想就來到副校長曾某的宿舍,想不到卻遭對方有預謀的猥褻。
記者昨從莆田涵江區法院獲悉,曾某犯強制猥褻婦女罪,近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曾某現年46歲,原是莆田某中學副校長,同時兼任某班級數學老師。
去年3月25日下午5時許,曾某對所教班級的學生李某說:“通知陳琳到我宿舍來一趟。”正準備上晚自習的陳琳,聽說老師曾某找她有事,立刻就趕到了曾某的宿舍。
當時曾某正在玩電腦,看到陳琳來了后,把電腦關了。曾某還隨口叫走進屋子的陳琳把門關上。
陳琳將門關上后,問曾某找她有什么事。曾某笑而不答,而是用左手緊緊抓住陳琳的右手,將她拉進里間的臥室。
到臥室后,曾某說自己最近腰酸背痛,要陳琳幫他按摩背部。因為曾某既是自己老師又是副校長,陳琳當時也不敢多想,就站在床邊為曾某捶背。隨后,曾某又說頭也有一點疼,讓陳琳為他按摩臉部,然后就翻身仰躺在床上。
正當陳琳為其按摩臉部時,曾某把“魔爪”乘機伸進陳某衣服內亂摸,接著又把她抱倒在床上。才16歲的陳琳被曾某這一舉動嚇呆了,本能地用雙手拼命推開曾某,但曾某不顧她的反抗,還強吻她。
就在曾某強制猥褻陳琳時,他的手機突然響起,曾某只好騰出手去按手機。陳琳趁機起身并整理衣服。當天下午6時10分許,陳琳逃離曾某的宿舍時,曾某警告她不許把事情說出去,否則要給她好看。
去年6月10日晚,陳琳在教室上晚自習時,曾某走到她身邊,叫她出來一下。想到上次的遭遇,害怕再次被欺負的陳琳沒有出去。
回到家后,陳琳將自己的遭遇向家人傾訴。曾某得知情況后,通過同事等人欲與陳琳及其家人私了,后因為雙方意見分歧未能解決。最終,陳琳及家人向涵江警方報案。經過警方多方取證調查,去年8月8日上午,曾某因涉嫌犯強制猥褻婦女罪被逮捕。
據涵江法院法官介紹,按照《刑法》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涵江法院審理后認為,曾某身為學校領導、課任教師,利用職便及從屬關系,使學生陳琳不敢反抗而猥褻被害人,其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婦女罪。鑒于曾某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認罪,所以酌情從輕處罰。(來源:海峽都市報 郭光儀 龔凡 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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