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荔浦中學的學生李鑫考上了中央財經大學;2008年,讀了一年大學的李鑫竟又回到荔浦中學補習,目標是清華大學。不料,在補習期間,他卻突發(fā)急性白血病死于單人宿舍。他的父母認為學校應對他的死負責,狀告學校索賠10萬元。
法院原定于4月20日上午審理此案。20日早上,開庭前,雙方進行庭外調解,但對于賠償數額有分歧,調解失敗。法院再次發(fā)出通知,稱將于28日開庭審理。
考上大學一年后 重回中學補習
4月20日上午,記者在荔浦縣城見到了死者李鑫的父母——潘以華和李劉英。他們告訴記者,他們是荔浦縣杜莫鎮(zhèn)上龍村下龍屯人,李鑫當年參加中考成績優(yōu)異,本想報讀桂林市區(qū)的高中,但荔浦中學以“免收學雜費、發(fā)放萬元補助金”的條件,吸引他報讀荔浦中學。到荔浦中學后,校方將他作為考清華大學的苗子重點培養(yǎng)。2007年高考,李鑫距清華大學的分數線僅差幾分,結果被中央財經大學錄取,但他們一家人仍感到很高興。
李劉英說,2008年10月8日,她驚聞兒子從中央財經大學退學、重返荔浦中學補習。她和丈夫趕到荔浦中學問原因,李鑫告訴他們,是學校老師勸他回來補習的,說是要他考上清華大學,好為荔浦中學爭光。夫婦倆極力勸導,可李鑫說學校免除了他的學雜費,只要他交伙食費,而且他也自信能考上清華大學。夫婦倆拗不過,最終只好任由兒子去。
在李鑫補習期間,學校為他專門安排了一間單人宿舍,以便讓他全身心投入學習,夫婦倆也經常到宿舍看望兒子。
補習期間猝死宿舍 家長要求學校賠償
李劉英夫婦悲傷地說,2008年11月17日中午,他們到學校看望兒子,學校老師稱不知李鑫去向。他們透過宿舍的窗戶一看,只見兒子直挺挺地躺在地板上。潘以華一腳踹開門后,卻發(fā)現(xiàn)李鑫早已死去,尸體已僵硬冰涼,夫婦倆哭得死去活來。
為查明李鑫死因,警方征求家屬和學校意見后,委托桂林醫(yī)學院對尸體進行解剖。記者從《尸檢鑒定書》上看到,李鑫死前兩三天有感冒發(fā)燒病史,死于白血病瘤細胞全身多臟器破壞、多器官功能衰竭、腦實質大范圍所致呼吸、循環(huán)功能衰竭。
李劉英認為,學校給她兒子安排單人宿舍,缺乏同學之間的相互關照,導致李鑫發(fā)病后未被及時發(fā)現(xiàn),延誤了搶救時間;李鑫死于16日晚上至17日早上之間,但直到17日中午他們夫婦倆去宿舍才發(fā)現(xiàn),李鑫一個上午都沒上課,老師沒去宿舍看看,也沒通知家長;從未有白血病史的李鑫突然發(fā)病,是學校給他的學習壓力太大所致。他們認為學校有過錯,因此索賠10萬元,但學校只給了2.9萬元的喪葬費等。于是,他們將學校告上法院。
學校自稱無過錯 已做到仁至義盡
4月20日上午11時許,記者就此事來到荔浦中學采訪張校長。
張說,李鑫學習成績確實很好,他的理想就是考上清華大學。2008年9月,李鑫從中央財經大學打電話給原來的高中班主任,稱自己想回來補習,準備再考清華大學,班主任當即表示反對。
張知情后,也多次打電話給李鑫父母及親戚,要求他們開導李鑫,不要這么做。但是,10月6日,李鑫忽然回到荔浦中學,稱已從中央財經大學退學,要求回學校補習。學校見事已至此,只好同意。所以,李鑫重返中學補習,是李鑫的自主選擇,與學校無關。
對于學校給李鑫壓力太大和管理不善的說法,張回應說,李鑫剛開始補習時,學校給他安排在集體宿舍,但李鑫稱,自己需要加班加點學習,住在集體宿舍多有不便。一名很賞識李鑫的老師便私下將自己的教師宿舍讓給李鑫住。李鑫出事前兩三天發(fā)燒,老師叫來了他的家長,家長帶他到醫(yī)院拿了一些藥。16日晚,李鑫上了一節(jié)晚自習后稱身體不舒服,找班主任請假后回宿舍。班主任擔心李鑫肚子餓,當晚9時30分買了一碗粥送到宿舍給他。直至當晚10時許,李鑫說自己要休息了,班主任才離開。17日上午,大家都以為李鑫還在休息,便沒去打擾。班主任本想在中午下課后去宿舍看望,不料李鑫家長先到了。
“學校本來在這個事情上沒有任何過錯,但出于人道主義,還是給了李鑫家屬2.9萬元的喪葬費。本來還想再給兩萬元的撫慰金,但李鑫家屬要價太高,所以校方無法接受!睆堈f,4月20日開庭前,校方便建議庭外調解,遺憾的是,調解失敗。
記者了解到,庭外調解時,李鑫家屬將索賠數額降至三萬元,但學校最多只愿意拿出兩萬元,雙方都不肯再作讓步。(來源:南國早報 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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