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課”成了當下中小學生課余生活中的一大內容,在政協委員代紅疾走呼吁禁止有償補課后在市民中引起了巨大反響,支持和反對的家長各自摻半,理由不一。
法有禁令
有償補課要不得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25條規定: “學校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不得以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謀取利益。” 《關于貫徹<義務教育法>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辦學行為的若干意見》 (中明確指出, “公辦學校不得自行以各種形式向學校和家長收費”、“嚴格控制學生在校學習時間。學校和教師不得占用節假日和休息時間組織學生上課和集體補課”、 “堅決糾正一些教師把主要精力用于校外補課的錯誤做法。”所有這些出臺了的法律法規文件均對減輕學生負擔以及禁止教師有償補課提出了明確的規定和要求。
補課現狀
補課吃掉學生課余時間補課收入鮮有上稅
但是,目前在我省一些地區,不僅補課現象盛行,而且補課已經不再局限于假期之中。放學之后、晚上以及周末、節假日,但凡是學生們的空余時間,全被各種科目的補習教程安排得滿滿當當,不少家長們為支應一筆筆不菲的補課費用及交通費用而節衣縮食,天天為接送孩子往返奔波。而教師們則以學生 “自愿”以及家長 “請求”為由,私自在校內外開辦補習班。補習的科目越來越多,補習的費用也漸漲漸高。據了解,有的補習班僅在周五、周六補習兩個小時的英語,每名學生月交費用一般在400元;通常的一個補習班招收學生數十人,每人每月補習費用約200-500元之間不等。這些補課教師們的這類收入自然就鮮有上繳個人所得稅的了。而一些校外開班的情況也同樣困擾學生家長。
委員發言
集社會合力推行“禁補令”
政協委員代紅建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加大整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在我省教育系統繼續開展教師素質教育,提升教師師德以及教學業務水平。同時在地方財政可能承擔的條件下,提高教師待遇。加大社會宣傳力度,消除學生及家長們對 “補課”所產生的依賴和恐懼,以社會合力切實推行 “禁補令”,切實給學生減負,為孩子們提供一個更好的學習空間。加快教育改革步伐,擯棄以單純考試分數論成敗的應試制度,注重學生素質的全面教育培養。
市民發言
“補課”應當一分為二看待
黃女士對 “有償補課”的行為表示反感,她認為對于成績進步緩慢的學生進行補充教育,是教師職責所在,如果把學習效果不理想的孩子當作教育的額外對象,另行收費,那誰來評判老師的教育質量,何況這種行為和國家法律相悖,應當禁止。
陳先生的建議則是一分為二地看待這個問題。不可否認,盡管大家處在同一個學習進程中,但有的學生學得好有的則需要加把力,也就是說,有一定的學生是有補課需求的。針對這樣的學生老師進行補課無可厚非。如果已經基本較好地完成學業的學生,老師仍以各種理由占用學生時間進行補課那也是不合理的。同時補課一定要遵循自愿原則。老師補課也會消耗一定的時間,收取一定的費用也可以,但怎樣收一定要有標準,盡量就低。
常女士認為,選擇性地補課可以,但絕對是無償的。家長支付的學費已經是對老師教育的報酬,為什么老師還要另外收費補課呢?作為一個普通市民,她認為一個老師就應該教好每個學生,而不是把自己工作不尚盡職的地方變成補課,不能把教育當做稀缺資源再賣給學生。(林瑩劉 艷王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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