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學籍將最大限度地杜絕學籍造假,遏制不正當轉學、擇校等情況的發生,為哈爾濱市今后的招生考試以及評價制度改革奠定基礎。3月1日起,哈爾濱市中小學生將陸續擁有自己的“電子學籍身份證”——全市統一編制的電子學籍號,以及個人專屬的電子學籍登記表和電子學籍檔案。記者昨天從教育主管部門獲悉,在哈爾濱市延用了20年的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將廢止,新的《哈爾濱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管理辦法》將在這個新學期正式開始施行。
據了解,新的學籍管理辦法分為入學、學籍、轉學、借讀、評價、管理等12章,共52條,對義務教育階段涉及學生學籍管理的各方面內容做了具體補充、調整與規定。與原有學籍管理規定相比,新辦法對義務教育階段小學初中免試入學、轉學、借讀等做了十分明確的規定,并將對中小學生學籍實行電子化管理。
入學
公辦中小學校免試就近入學
新《辦法》規定,全市適齡兒童、少年實行免試入學,公辦學校實行免試就近入學。公辦小學新生入學報名時,需出具監護人及適齡子女戶口、居住情況證明(房產證等)等有關證件。適齡兒童與監護人不在同一戶籍、戶籍與常住地址(房產證等)不符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公辦初中新生入學時,公辦小學畢業生原則上全部在戶口所在地免試就近對口升入初中。民辦小學畢業生需回公辦校就讀的,由其戶口所在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其住址統籌安排入學。
民辦學校招收小學、初中新生時,納入當地就近入學招生計劃的,按照公辦學校的招生辦法與公辦學校統一進行;未納入就近入學招生計劃的,由學校按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同意的招生辦法在規定的時間、地域范圍招生。民辦學校在招生時間外招收學生按轉學辦理。
學籍
學生身份證號編入電子學籍
從3月份新學期起,全市小學、初中新生入學后,學校將使用全市統一的學籍登記表和電子學籍管理軟件建立學生學籍檔案,且需編制全市統一規定的學籍號。
據教育主管部門人士介紹,學生的學籍號分主號和副號,主號的號碼實行全市統一編號,副號一律采用學生的身份證號。每個學生只能有一個學籍號,如遇“造假”學籍,如一個學生出現兩個學籍號,電腦系統將立刻自動提示,從而可以有效杜絕假學籍,控制隨意轉學情況的發生。
按規定,因故沒有學籍號碼的學生,由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學生學籍編碼方式編寫學籍號,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審定放號。轉學、借讀、休學等學籍變動均不改變學籍號。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憑相關手續由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到學校借讀的,給予建立借讀學籍。據悉,至今年底,哈爾濱市城區30萬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將全部擁有自己的電子學籍。
轉學
畢業班學生一般不得轉學
關于學生轉學問題,《辦法》規定,學生全家遷居,或確有其他特殊困難需轉學者,由其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經轉出和轉入學校及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可辦理轉學手續。城市小學生全家在區內遷居,新居住地離就讀學校較遠的可允許轉學;城市初中學生全家在區內遷居的,原則上不予轉學。民辦學校的學生,不得轉學至非戶籍所在地公辦學校。畢業年級學生一般不辦理轉學手續。轉學一律不得進行入學考試。
借讀
六種情況允許借讀
哪些情況可以借讀?借讀還有什么具體要求?針對廣大學生和家長關心的借讀問題,《辦法》作出了詳細規定。按要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允許借讀:外籍人員的適齡子女;父母雙方長期在國外工作,需由親屬照管的學生;父母雙方在地質勘探、邊防部隊或從事流動性較大的工作,需由親屬照管的學生;父母雙方不在學生戶口所在地工作,需隨父母居住的學生;或父母一方不在學生戶口所在地工作,需隨其不屬本人戶口所在地一方的父母居住的學生;父母雙方均無法履行或父母離異后撫養一方無法履行監護人職責和喪失監護能力,需由其親屬撫養監護的學生;跨縣域流動的適齡兒童、少年或其他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其父母在暫住地已取得暫住證的。
按規定,學生擬到非戶籍所在地公辦學校借讀的,須經擬借讀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借讀費用按有關規定標準收取。學校學額滿額的原則上不接收借讀生。民辦學校原則上不接收借讀生。借讀學生的學籍保留在原校。(記者 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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