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7日電 近日,教育部發出高校網絡教育招生預警,提醒網絡教育考生報考時查實現代遠程教育試點高校(以下簡稱試點高校)及校外學習中心的招生資格,詳細了解網絡教育招生政策,不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為了進一步加強對試點高校網絡高等學歷教育招生工作的規范管理,教育部今年5月下發了《教育部關于做好2008-2009學年度現代遠程教育試點高校網絡高等學歷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高[2008]6號,以下簡稱《通知》),公布了2008-2009學年度可以開展網絡高等學歷教育招生的68所試點高校名單(見附件)。
《通知》規定:試點高校只能在審批通過的校外學習中心(包括我部批準的現代遠程教育公共服務體系設立的校外學習中心)開展網絡高等學歷教育招生活動,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組織網絡高等學歷教育的招生錄取工作,嚴禁委托個人或中介機構代理招生;校外學習中心只能在試點高校的統一組織下配合開展招生工作,不允許自行開展招生及錄取工作。教育部提醒考生,報考前登陸試點高校網絡教育學院的門戶網站、"中國遠程與繼續教育網"(網址:www.cdce.cn/)以及有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網站等查詢試點高校的網絡教育招生簡章及本年度計劃招生的校外學習中心名單。
教育部提醒考生,網絡高等學歷教育是主要面向成人從業人員的非全日制教育,是國家予以承認的學歷文憑,本科層次(高起本、專升本)畢業生必須參加部分公共基礎課全國統一考試,能夠進行電子注冊,學習形式注明為"網絡教育",辦學類型代碼為"7",符合條件的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通知》明確規定:試點高校不得以網絡教育名義招收或變相招收各層次、各類型的全日制形式學習的高等學歷教育學生,不得組織招收各級各類全日制脫產學習的在校學生(含全日制脫產學習的自考學生)同時兼讀或套讀網絡高等學歷教育。最短學習年限(從注冊到畢業的最短時間)為:高起本五年、高起專和專升本兩年半或三年。
目前正處求學、招生的旺季,市面上魚龍混雜的"黑中介"往往為了迎合學生和家長的急切心理而實施詐騙行為。教育部提醒學生和學生家長,任何教育形式都有嚴格的招生錄取、教學及教學管理、畢業考核等過程,考生和家長要提高防范意識和識別能力,及時了解教育部有關網絡教育的政策,切忌"投機"心理,謹防上當受騙,如發現利用網絡教育名義實施招生詐騙的行為要及時向教育、公安等部門舉報。
附件:
2008-2009學年度可以開展網絡高等學歷教育招生的現代遠程教育試點高校名單
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郵電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中醫藥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北京語言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中央音樂學院、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中國醫科大學、東北財經大學、吉林大學、東北師范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東北農業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含醫學院)、華東理工大學、東華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江南大學、浙江大學、廈門大學、福建師范大學、山東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鄭州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武漢理工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華南師范大學、四川大學、重慶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南科技大學、四川農業大學、西南大學、西南財經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蘭州大學、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中國地質大學(北京)、中央廣播電視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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