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海南省委今年3月份上交《加強師德教風建設,規范有償家教市場》的建議日前得到了省教育廳的正面答復。省教育廳表示,各中小學校校長是治理教師有償補課的第一責任人,凡不認真落實相關規定,導致本校教師出現有償補課問題的,要追究校長的責任;本校有償補課成風的,對校長要給予免職或撤銷職務處分。
現狀:部分教師熱衷開班補課
民革海南省委表示,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許多家長“望子成龍,期女成鳳”心切,對子女教育的投資是不惜任何代價的,這樣有償家教就悄然產生了,它作為學校教育的補充,其存在和需求,已是不爭的事實。一方面有利于優良教學資源的充分利用,滿足家長和學生渴望“上名校、求名師”的需求;另一方面也符合市場經濟的發展規律,為就業、兼職、勤工儉學提供了崗位,因此有償家教既有了市場的需求,又有了存在的合理性。正因為如此,就有一些在職任教的老師,費盡心思開發“自留地”,熱衷于名目繁多、形式不一的有償家教,開班補課 ,有的老師甚至不認真上課,把精力放在補課班上來賺取額外收入,喪失師德。
弊端:有償家教影響正常教學
民革海南省委經過調查后認為,不在職任教的退休老師,有組織、有計劃、系統而有效地針對學生存在的突出問題,以拾缺補遺,發揮余熱,獲取相應報酬,使他們老有所為,老有所樂,老有所得,無可厚非。但從目前情況看,老師不管是哪種有償家教都存在許多問題急需規范。
第一、家教師資魚龍混雜,教學能力和教學質量難于認定,甚至一些缺少師德,以謀利為目的的人也混入其中,嚴重干擾了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第二、從有償家教表面上看,家長出錢,老師出力,兩廂情愿,但實際上,既影響了學校正常的教學,又使學生喪失了學習主動性和創造性;第三、有些在職教師,在學校教學不認真,不負責,而熱衷于有償家教,甚至有少數老師上課還留一手,把授課的“精華部分”留待家中傳授,并告訴學生,要想知道學習的重點和方法,就到老師家來,故名為“開小灶”,嚴重影響了教學的整體質量;第四、有些做有償家教的在職教師,在考試前,甚至將有關試題在家中事先輔導,造成家教學生分數較高。有償家教的出現,不僅加重了學生家長的經濟負擔,還使學生負擔越來越重;第五、有償家教由于缺乏應有的規范。亂辦班、亂收費、無標準、教材五花八門,一方面即使出了問題,也找不到承擔責任者;另一方面使困難學生、困難家庭更是陷入困境,從而對學習失去興趣,生活失去信心;第六、為數不少的在職教師,由于白天工作,晚上家教,雙休日再加班,這樣熱衷于家教,他們根本就沒有時間和精力去鉆研教材,認真備課,更談不上完成教學任務了,于是家教和正常教學就產生了矛盾;第七、家教收入從不納稅,每個月少者上千元,多者上萬元,這些家教教師從不主動向納稅部門申報收入。
管理:建立社會辦班審批制度
省教育廳在答復上表示,省教育廳歷來對有償家教現象態度鮮明,明令禁止。近期,為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治理有償家教的問題,省教育廳進一步禁止在職教師對中小學生從事有償家教。即堅決剎住有償家教風,為學生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環境。
省教育廳規定在職教師不得在家或到其他場所進行有償家教、補課;不得參與由學生家長組織的有償補課活動;不得在民辦教育機構兼職兼課;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暗示、動員,甚至強迫學生參加他人舉辦的有償補習班。對有進行有償家教行為者評為不稱職。考評結果與分配和獎懲掛鉤,被評為不稱職的教師必須待崗或轉崗。
要求各學校要把教育質量的著力點放在提高課堂教學效率上,精心設計,認真指導學生課堂內外的學習活動;除規定的有關年級外,不得亂辦班、亂補課、搞有償家教,不得為亂辦班、亂補課提供場所和設施,更不得與校外教育機構聯辦任何形式的補習班、培訓班;規定各中小學校校長是治理教師有償補課的第一責任人,凡不認真落實相關規定,導致本校教師出現有償補課問題的,要追究校長的責任;本校有償補課成風的,對校長要給予免職或撤銷職務處分,所在學校取消評選先進的資格,一般普通學校不得申報“規范化學校”,是“規范化學校”的建議取消其稱號。 要求各校特別是城區學校,要高度關注社會各類文化補習活動,深入調查了解本校服務區域內學生寄讀情況,及時反映有關問題;各市縣教育局要對本地中小學生舉辦各類復習班、興趣班、實驗班、提高班、補習班、英語班等進行認真清理審查,建立審批制度,對社會辦班嚴格管理。(來源:海南經濟報 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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