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從2008年秋季開學起對全省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收學雜費,為了把這一政策落到實處,9月23日,我省出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要求落實經費分擔責任,加強資金管理,完善城市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加大監(jiān)督力度,規(guī)范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費管理。
中小學預算內公用經費要繼續(xù)保留
省級財政將足額安排應由省級分擔的資金,并繼續(xù)完善省對下的財政轉移支付辦法。市級人民政府要按規(guī)定的分擔比例足額安排落實本級人民政府應分擔的資金。免收學雜費政策實施后,市級財政原來安排的中小學預算內公用經費要繼續(xù)保留,足額安排預算內公用經費,確保學校運轉水平逐步提高。嚴禁將免學雜費補助資金沖減、抵頂財政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撥款。嚴禁任何部門、單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擠占、截留、挪用義務教育經費或用于平衡財政預算。
教師平均工資不低于當?shù)毓珓諉T平均工資
各市要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保障教師合理待遇,逐步做到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當?shù)毓珓諉T平均工資水平。逐步提高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基本標準,并確保落實到位。要加大政府統(tǒng)籌力度,逐步使同一區(qū)域內義務教育學校運轉水平基本相當。在城鎮(zhèn)化和城市建設規(guī)劃中,統(tǒng)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用地和建設,保證學生就近入學。公辦小學、初中校舍建設和維修改造資金由政府安排,嚴禁學校舉債建設。尤其要進一步擴大優(yōu)質義務教育資源,逐步解決班額過大問題,加大城市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力度,縮小校際間差距。積極探索、逐步解決義務教育擇校問題。
服務性收費、代收費將成為督察重點
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后,借讀費、服務性收費、代收費的項目和標準,仍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在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推行“一費制”收費辦法的方案的通知》執(zhí)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必須堅持學生自愿和非營利原則;嚴格執(zhí)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要按照要求,進一步規(guī)范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各項收費的管理。各級教育、財政部門要加強對免除城市義務教育學生學雜費工作的監(jiān)督,將免學雜費工作的落實情況和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服務性收費、代收費作為督察重點,真正使這項政策落到實處。對于弄虛作假、挪用資金和拒不落實有關政策的,發(fā)現(xiàn)一起,查處一起,并通過新聞媒體向全省公布。(高強 杜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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