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項措施促高校畢業生就業
本報訊(記者李莉)昨天,教育部在官方網站上轉發了國務院辦公廳剛剛發布的《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透露國家將采取七大措施,促進大學生就業。
1、鼓勵大學生基層就業
中央有關部門將繼續組織實施“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對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在研究生招錄和事業單位選聘時實行優先,在地市級以上黨政機關考錄公務員時將進一步擴大招考錄用的比例。
2、企業招大學生可享扶持政策
對企業招用非本地戶籍的普通高校?埔陨袭厴I生,各地城市應取消落戶限制 (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企業招用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享受相關就業扶持政策。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招用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等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達到規定比例的,可按規定享受最高為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扶持。
3、引導企業保留大學生技術骨干
各地在實施支持困難企業穩定員工隊伍的工作中,要引導企業不裁員或少裁員,更多地保留高校畢業生技術骨干,對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可按規定在2009年內給予6個月以內的社會保險補貼或崗位補貼,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
4、大學生創業可申請小額貸款
對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在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的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可申請不超過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對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按規定適當擴大貸款規模;從事當地政府規定微利項目的,可按規定享受貼息扶持。
5、強化大學生就業服務和指導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等部門及高校將加強協作,采取網絡招聘、專場招聘、供求洽談會和用人單位進校園等多種方式,大力開展面向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服務系列活動。
6、提升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
從2009年起,用3年時間組織100萬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見習。加強高等職業院校學生的技能培訓,實施畢業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努力使相關專業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通過職業技能鑒定獲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
7、強化對困難大學生的就業援助
對困難家庭的高校畢業生,高?筛鶕䦟嶋H情況給予適當的求職補貼。各級機關考錄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免收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的報名費和體檢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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