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4日電 教育部今天在其網站公布2009年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學校名單。包括普通本科院校共770所,高職院校共1207所,獨立學院共318,分校辦學點共85個。不含軍事院校和港澳臺高校。
除本次公布的高等學校名單外,其他任何機構(包括經批準籌建的高等學校)均不具備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招生資格。對于違規招生的單位,其所招學生的學籍、發放的畢業證書國家均不予承認。教育部提醒今年參加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考生,在報名前注意查詢本名單,以免失誤。
對24所辦學條件低于限制招生(黃牌)規定要求的學校,主管部門必須嚴格控制學校今年的招生規模,并切實增加投入,充實辦學條件。對2008年違規、違紀招生辦學的學校,確定為限制招生(黃牌)學校(共6所),主管部門必須嚴格控制學校今年的招生規模,并切實加強監督管理,規范招生、辦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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