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代麗麗)中組部、中宣部、教育部等日前聯合下發《關于建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對大學生村官的選聘條件、待遇、出路作出進一步明確,確保大學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
《意見》明確大學生村官期滿后5條出路:
一是鼓勵大學生村官擔任村干部。
二是推薦大學生村官參加公務員考試,表現優秀的可以享受公務員報考的優惠政策。各級黨政機關將明確從優秀大學生村官中招考公務員的錄用比例;鄉鎮機關補充公務員,將逐步提高從大學生村官中考錄的比例;選調生主要從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大學生村官及其他到基層工作的高校畢業生中招考。
三是扶持大學生村官自主創業。各地將建設和完善一批投資小、見效快的大學生村官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重點幫助和支持那些有創業意愿、創業能力、創業優勢的大學生村官。
四是引導大學生村官另行擇業。
五是支持大學生村官繼續學習深造。聘用期間工作表現良好、考核合格的,報考碩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和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優惠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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