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有悖于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的規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市教育局日前取消了昌吉市外國語學校組織的小學升初中招生錄取考試。
據了解,6月24日,昌吉市外國語學校組織了初一新生招生錄取考試,昌吉市有2000多名小學畢業生參加。考試結束后,學生家長翹首期盼的考試成績卻遲遲沒有公布。因為學校違反了《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的規定,此次考試被昌吉市教育局取消。經過研究決定,今年該校將按照就近小學推薦學生的方法接納新生,總共招生275人,主要集中在昌吉市一小、二小和三小,其他小學也按比例分配了一些名額,但人數較少。
一些家長對此并不理解,一位家長說,自己的孩子學習成績好,參加考試應該能進入這所學校上初中,但如果按照“就近入學”規定,自己的孩子不在這個學區范圍之內,就上不了這所學校了。但很多家長對昌吉市教育局的做法給予肯定,認為取消考試有利于減輕孩子和家長的負擔。有關專家指出,嚴格按照《義務教育法》的有關規定辦學是確保義務教育健康發展的關鍵,也是推進素質教育、減輕學生負擔的重要途徑。(蔣夫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