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確定 錄取率約72.5%,與去年基本持平
今年起取消“省級優秀學生”加分政策 高考舞弊者取消下年度報考資格
昨天(9日),記者從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視頻會議寧波分會場獲悉,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確定。
2008年浙江省普通高考報名人數達36.44萬人,比去年增加5000人。今年將繼續深化招生改革,推進高考“陽光工程”制度化。同時,浙江將加大高考違紀處罰力度。
●關鍵詞:報考
錄取率與去年基本持平
據悉,今年浙江省高校在省內招生預計21.7萬人,其中本科10.1萬人,專科11.6萬人;省外高校招生預計5.9萬人。據此總生源計劃約27.6萬人,比去年增加0.4萬人。其中高職單考單招計劃1.2萬人,高考統考統招計劃約26.4萬人。
今年全省高考統考統招報名人數36.44萬人,比去年增加0.5萬人。其中文科類考生14.5萬人、理科類考生21.9萬人(按大文、大理,分別包括藝術3.96萬人,體育0.67萬人)。高考統考統招錄取率約72.5%,與去年基本持平。另外,高職單考單招報名人數3.36萬人,比去年減少0.7萬人。預計高職單考單招各類平均錄取率約35.7%,比去年高5.7個百分點。
●關鍵詞:考試科目
仍實行“3+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模式
2008年浙江省高考科目設置仍為“3+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模式,其中自主命題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外語小語種試題委托教育部考試中心命制。
有關負責人表示,各級招生考試機構不組織任何形式的高考命題咨詢、講座活動,不編印任何復習資料;命題人員也不參加與高考有關的咨詢、講座等活動。
●關鍵詞:考紀考風
考試作弊,下年不能考
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負責人表示,為了推進“陽光工程”制度化,將嚴厲處置舞弊行為。每位考生須誠信考試,考前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一旦發生考試違規舞弊行為,其違規舞弊事實及處理結果將記錄到考生電子檔案,錄取時供學校參考。同時,該記錄將納入國家和省兩級設立的誠信平臺,伴隨考生終身。
今年起將加大對舞弊情節嚴重考生的處罰力度,除取消當年各科高考成績外,將同時取消其下年度報考資格。對高中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參加高考的,除取消高考各科成績外,還將取消其畢業當年的報考資格;對參與替考的在校大學生,按照學籍管理規定嚴肅處理,直至開除學籍。
●關鍵詞:志愿填報
平行志愿范圍擴大
今年除提前批外,文理科其他批、藝術、體育類及高職單考單招均實行平行志愿,但藝術類第一批和第三批因專業考試標準及錄取中的作用不同,不實行平行志愿,高職單考單招按大類平行。
平行志愿錄取時,首先對考生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檢索考生所填報的A、B、C(或A、B、C、D、E)院校志愿,被檢索的志愿中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體現“分數優先”的原則;再逐分逐個對考生按所填報的“平行志愿”從A院校到C(E)院校的順序檢索,體現“遵循志愿”的原則。
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負責人提醒,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須憑藝術、體育術科成績合格證明填報藝術、體育類專業志愿,同時可按參加文化課考試相對應的類別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的其它院校專業,但不得兼報提前批志愿;錄取時按先藝術、體育,后文科、理科志愿順序投檔。
提前批及藝術、體育、高職單考單招考生填報志愿時間為6月25日至6月26日上午,其他批次為6月26日至6月28日。普通高校自主選拔考生及藝術特長合格考生,須于5月15日到原報名點招生考試機構單獨提前填報相應志愿。
今年試行網上填報志愿,在嘉興、湖州兩市實行考生網上填報志愿(含征求志愿填報)試點。
●關鍵詞:陽光工程
政策加分首次實行兩級公示
為暢通社會和考生對招生考試工作的監督渠道,浙江省將采取有效措施,推進高考“陽光工程”制度化。
據悉,今年起取消“省級優秀學生”加分政策,省教育廳不再評選“省級優秀學生”。對政策加分考生,今年首次實行考生所在地和省考試院兩級公示和省級主管部門會審制度。保送生、藝術特長生等特殊類招生均集中公示,今年實行先公示后辦理錄取手續。
同時,強化陽光招生的秩序管理,杜絕亂收費和違規錄取、嚴打非法中介詐騙活動。任何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與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嚴禁弄虛作假及違規錄取考生,未經教育部批準和統一公布的招生計劃和專業一律不能招生,防范和打擊非法中介,維護高考良好的秩序。
有關負責人強調,各高校在招生宣傳中要加強自律和監管,堅持實事求是,不夸大其詞,不閃爍其辭,不含糊其詞,為考生和家長提供實實在在的優質服務。
●關鍵詞檔案管理
考生9月底之前登記確認
今年紙質檔案管理方法將原來由省考試院根據高校反饋的新生報到名單寄送檔案,改為由不報到的考生于9月底之前到當地招生考試機構登記確認,當地考試機構根據登記確認名單組建需要寄發的新生檔案,再由省考試院集中寄發。
錄取批次安排
文科類、理科類的批次安排
提前批 軍事(含國防生)、公安、航海類專業;國際關系學院、外交學院、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及經批準列入該批招生 的高校、專業
第一批 全國重點高校、進入“211工程”建設的高校和經批準列入該批招生的高校本科專業
第二批 一般普通高校的本科專業
第三批 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的本科專業
第四批 高職(專科)專業
藝術類批次安排
第一批 31所獨立設置的藝術類院校、清華等八校和進入“211工程”的普通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專業校考或使用省統考成績按學校錄取 規則錄取)以及經批準列入該批錄取的藝術類本科專業
第二批 專業省統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
第三批 除“第一批”外的其他院校專業校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以及經批準實行專業校考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
第四批 專業省統考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
體育類批次安排
第一批 重點高校本科專業
第二批 一般高校本科專業
第三批 獨立學院、民辦高校本科專業
第四批 高職(專科)專業 (記者 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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