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上海市教委昨天發布2009年高招工作辦法。今年本市普通高校安排在滬招生計劃約7.2萬人 (不含外省市高校在滬的招生計劃)。此外,在繼續實行平行志愿的同時,將進一步推進高校自主招生改革。
今年,本市繼續在一本批次、二本批次、高職(專科)批次實行完全平行志愿填報方式。考生可分兩次分別填報本科和專科志愿,第一次填報為考前填報本科志愿 (含公安、軍事類專科)填報時間為5月上旬至5月15日。第二次填報為考后填報高職 (專科)志愿(除公安、軍事類專科外)填報時間為7月下旬 (本科專業錄取結束后)。零志愿(北大、清華),藝術類本、專科專業,社會體育、體育教育、休閑體育本、專科專業,以及被列為提前批招生的本、專科院校志愿(含公安、軍事專科院校),仍按往年志愿填報方式填報。
凡在本市報考普通高校本科的考生,須參加 “3+綜合+1”的統一考試,“3+綜合+1”的總分滿分為630分;僅報考高職 (專科)的考生,只需參加“3+綜合”的統一考試,“3+綜合”總分滿分為480分。
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今年繼續試行 “高等學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驗”,在滬招生計劃各為500人;上海8所部屬高校繼續參加“5%自主招生試點”;華東師范大學、上海師范大學將繼續進行免費師范生的選拔錄取改革工作。上述考生均須參加全國統考,由高校擇優錄取。
今年,還有21所院校開展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試點。未被“依法自主招生”院校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當年高考。被錄取的學生,當年不得再參加高考。 “三校”畢業生的報考及考試科目設置的辦法與2008年一致。
為鼓勵上海考生報考外省市高校,今年繼續實行對報考外省市高校(認可上海市加分投檔的高校)的本市考生在投檔時由市教育考試院加20分向外省市高校投檔的政策 (零志愿的外省市高校和提前批、藝術體育類高校除外),招生高校根據學校公布的招生章程,擇優錄取。對在“征求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外省市本科招生高校,繼續實行往年降分投檔錄取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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