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武漢4月9日電 (艾啟平 朱建華)如果大學生畢業論文存在抄襲行為,將由指導教師來“買單”。武漢科技大學中南分校近日出臺規定,通過嚴把教師論文指導關的方式,來嚴把學生的畢業論文質量關。
該校2009屆畢業生的論文答辯定于6月上旬進行。3月底,學校教務處就此發出通知,要求各學院認真組織畢業論文答辯工作。“學生的畢業論文經指導教師審定后,方可參加答辯”。進入4月份,中南分校2009屆學生畢業論文的多位指導教師,開始對學生提交的畢業論文進行全面審查。
據悉,為讓教師切實肩負其對學生畢業論文的指導責任,該校規定,教師“指導畢業論文不認真、不負責,對抄襲論文,或毫無察覺,或放任不管”均屬于“誤人子弟”行為。學校、學院組織分級審查,教師指導的學生畢業論文存在抄襲行為的,在扣除該篇論文指導費的同時,發生一次教師期末獎金扣發1000元,兩次扣發2000元,發現三次期末“一票否決”,指導教師同時調離教學崗位。
該校同時規定,“教師指導的學生畢業論文,出現大面積抄襲未予糾正”,屬于重大教學事故。如果一個學期內發生一起重大教學事故,視其情節給責任人以行政記過以上處分。據介紹,在要求指導教師嚴把學生畢業論文質量關的同時,中南分校在《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試行)》中也明確規定,“抄襲、剽竊、或由他人代寫畢業論文、實習報告、調查報告的,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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