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昨天公布,為鼓勵本市生源考生積極報考外省市普通高校,確保更多的本市生源考生能進入高等學校學習,今年將對報考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本市生源考生繼續實行優惠政策。
適當加分投檔和降分投檔
對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中報考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本市生源考生(零志愿的外省市高校和提前批、藝術體育類高校及征求志愿高校除外),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高招辦在向外省市普通高校投檔時,如外省市院校線上生源不足,對線下的考生,在征得學校同意后分別給予合成總分加20分投檔的優惠(但必須達到學校所在招生批次的控制線)。加分投檔也采用“平行志愿”投檔方式。招生院校接收到的考生電子檔案中考生成績仍然是合成總分(不含20分的加分),由招生院校按招生規則進行審核錄取。
在上海招生的外省市普通高校如第一批、第二批本科資格線上生源不足,經加分投檔及征求志愿后線上生源仍然不足,可分別在第一批或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數線下降分擇優錄取本市生源考生(其中農林、石油、地質院校可不經征求志愿直接降分錄取)。
一次性補貼最高1000元
對被錄取到邊遠省市和生源不足的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本市生源考生給予一次性經濟補貼。
凡在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中填報廣西、甘肅、陜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內蒙古、黑龍江、吉林、新疆、遼寧(除大連市)等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以及湖南、湖北、山西3省少數生源長期不足的普通高校,并錄取的本市生源考生,可獲一次性補貼1000元;征求志愿填報而被錄取的可獲一次性補貼500元。
補貼只適用于具有上海市常住戶口并在秋季招考集中錄取階段被錄取(不包括零志愿、提前批院校和藝體院校)的本市生源考生。
凡被外省市普通高校錄取的本市生源考生,家庭人均月收入在400元以下的,均可根據上海普通高校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申請上海普通高校生源地貸款并向上海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享受相應的政府貼息。
畢業后戶口可遷回本市
被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本市生源考生,入學后可以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如戶口需要遷往外省市普通高校的,畢業后戶口均可以遷回并回滬就業。
本市生源考生在畢業前一學期內,可到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或登陸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www.firstjob.com.cn)辦理畢業生就業信息登記。學生信息經鑒定后將進入到求職信息庫,并可得到相應的就業指導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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