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布了修訂后的《南京市商品房預售方案》,與老版本相比,新版的預售方案更加完善,不僅物業用房的面積、車位車庫的具體數量均須公示,還首次規定暫定資質的開發商必須由大公司簽訂擔保函“托底”,以確保公司歇業后買房人因為房屋質量問題能找到責任人,從而維護買方的合法權益。
與只有三頁紙的老版預售方案相比,多達十頁的新版本將項目基本情況、分期開發情況、資金監管情況、銷售價格、節能措施等條款全部納入其中,總共十項內容,也被稱為“十大隱私”。
比如在老版本的預售方案中,對于車位的描述只有短短一句話:“本項目應建設機動車停車位__輛,其中地上、室內分別__輛,此外機械立體式車位__輛”,許多買房人可能在購房時并不關注,只能聽由開發商的介紹,才能得悉小區的車位數量以及銷售價格,買賣雙方存在信息不對稱的矛盾。
而新版本預售方案顯然意識到,隨著車位使用率越來越高,買房人因為車位問題與開發商之間的矛盾越來越多,因此將小區車位的信息徹底透明化,將有助于化解此類矛盾。南京市房管局商品房管理科相關人士表示,在新版本的第四大項《項目配建附屬房屋相關情況》中,用了整整一條“機動車庫、車位相關情況”來解釋,包括具體數量、開發商的處置方式(或賣或租或送)、地下人防范圍的車位處理方式等,從而讓買房人更清楚了解小區的車位信息。
江寧一家開發公司的負責人看過這份新版本預售方案后,笑著對記者說,開發商以后連一點小秘密都藏不住,全都被曝光了。他對比新舊兩份方案,發現開發企業的資金狀況、銷售負責人、代理銷售公司負責人、銷售人員信息等30項細節信息必須要公開,此外,開發商還要填寫擬銷售商品房的價格,這些價格均為毛坯價格,需要填寫最高價格、最低價格和均價,這在以往只是在網上公示而已。
業內人士表示,出臺更加細致的新版商品房預售方案,與國家房產調控的方向相一致。不過,該人士也指出,只有在執行上嚴格管理,才能確保新版方案不打折扣。 (馬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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