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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平方米每月20元至30元,北京上周首次公布的公租房租金水平讓一些網(wǎng)友感到“心寒”。有人計算,這樣的租價不僅沒比市場價低多少,有的甚至比市場價還高。3日,多家媒體刊登官方表態(tài)稱,公租房的成本租金計算合理。此番詳解引起更多網(wǎng)友對公租房“成本租金”定價機制的質疑。
高昂租價將成買房驅動力
這場對于公租房的爭議因“價格”而起。網(wǎng)友“胖子大俠念聰”表示,公租房價格直接關系群眾切身利益,也決定著這項保民生的好政策能否貫徹落實好。
新浪網(wǎng)博主“路人甲”不解,公租房既然都建了,為何還要設置如此高的價格門檻?“包括公租房在內(nèi)的保障房建設的目的是解決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
“路人甲”例舉道,在全國率先開建公租房的重慶,成本租金基本控制在市場價的60%以內(nèi);香港的“公屋”租金僅為同地區(qū)市場價的25%。
另一新浪網(wǎng)博主陳建明則直白地譏諷道,公租房租金高企成了老百姓買房的驅動力!耙赃@樣的價格租賃公租房,并沒有享受到更多的實惠,與其這樣,還不如買房!”
定價應首先考慮百姓承受能力
某媒體刊登了北京公租房租金價格的計算公式:公租房建設成本=拆遷費用(3000至4000元/㎡)+建筑費用(3000至4000元/㎡)=6000至8000元/㎡
成本租金=貸款利率×建設成本+管理成本A =3.6‰×(6000至8000元)+A =(21.6至28.8元)+A (A > 0)
公式顯示,租金包括利息和管理費用兩個部分。在大多數(shù)網(wǎng)民看來,保障房的定價首先應當考慮的是百姓的承受能力,而不能以成本、盈利為定價依據(jù),否則就會背離保障房建設的初衷。
網(wǎng)友“胖子大俠念聰”指出,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等部門今年6月聯(lián)合發(fā)布的《關于加快發(fā)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各地的公租房價格要“考慮住房市場租金水平和供應對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這應該是各地確定公租房價格應當依據(jù)的基本政策精神。
建立租金與市民收入聯(lián)動機制
荊楚網(wǎng)刊載作者吳睿鶇文章建議,在公租房定價標準上,應架構一種機制———不妨與市民收入建立聯(lián)動機制。即規(guī)定市民家庭年收入與公租房年租金有一定倍數(shù),如果一旦超過這個倍數(shù),租金標準才能隨之調整。究竟依據(jù)什么倍數(shù)標準,國家要組織專家學者進行考察測算,并組織由“夾心層”為主的聽證會,最后再頒布實施。
吳睿鶇認為,這種與市民收入聯(lián)動的定價機制有兩大好處:
一、有利于保障公租房定價的公平與公正。最近一段時間以來,很多個重點城市的房屋租賃價格在持續(xù)上漲。如果公租房房租定價機制以市場價為基準,弱勢群體的生活成本會受到影響,更重要的是,有損公租房定價機制的公平和公正。
二、能夠對其及時地、科學地進行調整。現(xiàn)行公租房定價機制實行年度動態(tài)管理,相對公平,但調整定價時須履行不少程序,勢必影響執(zhí)行效率。如果形成聯(lián)動機制后,地方政府就能省掉繁文縟節(jié),直接頒布紅頭文件執(zhí)行,讓夾心階層直接受益!(記者 張小潔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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