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限房、廉租房、經濟適用房我都申請不了。”在北京市一家研究所上班的龐林,畢業3年依然無力購房,而不斷高漲的房租,讓剛換工作的他更是“雪上加霜”。
“如果能申請到公租房就好了,但從現在公布的信息來看,公租房可能不好申請,而且價格也不一定便宜。”龐林說。
不久前,北京市住建委公布了北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公租房項目、北京市公安局公租房項目、豐臺區黃土崗保障房項目這3個公租房項目的成本租金價格,其中最貴的黃土崗項目成本價達到30元每平方米,與市場租價不相上下。
北京市部分公租房成本價的公布,觸動了一大批像龐林一樣的公眾的神經。
雖然北京市住建委對這一成本價格作了迅速回應,稱北京目前尚未確定具體公租房項目的租金標準,將來的租金標準肯定會根據市場租金下浮計算,并且會綜合各方面意見。但有專家認為,不能回避的問題是,到底應該由誰來為公租房的成本埋單。
公租房成本由誰承擔
《法制日報》記者了解到,北京公租房建設模式分為兩種:集中建設和商品房中配建。目前是商品房配建占大比例,至于大規模建設,主要依靠北京的國企墊資進行建設。
北京一家國企的負責人告訴記者,經濟適用房可以在房屋銷售后實現資金回流,但公租房不能直接出售,房屋建成以后,資金如何回收?這成了“被指派”建設公租房的國企最擔心的問題。
有業內人士認為,如果要保證墊資的企業和開發商不虧本,就需要有一定的財政補貼和不能偏離成本太遠的租賃價格。
不難看出,公租房的價格涉及到了公眾、政府、國企或開發商等多方利益。作為保障性住房的公租房,實質上卻成了各方利益的博弈場。
對此,有業內人士認為,公租房作為一種社會保障性住房,財政撥款應該是主要經濟來源。
“如果全部以財政撥款的方式建設公租房,只能是把公租房限定在一個小規模,這種方法只是杯水車薪。”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楊建順認為,可行的方法是,利用單位自由的土地來建設公租房,由單位出一部分資金,政府也給予一定的財政支持。同時,財政支出需考慮公租房的針對性。公租房主要解決兩類“夾心層”的住房問題,對于在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之間的“夾心層”,租金可以相對較低,補貼多一些;而對在經濟適用房和商品性住房之間的“夾心層”,租金可以相對提高。
記者了解到,一直以來,將土地出讓金用于建設保障性住房的呼聲不絕。
此前,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陳淮也表示,今后將用70%以上的土地出讓金建設保障性住房。
但是,一位不愿具名的專家告訴記者,將土地出讓金的大部分用于建保障性住房,一直停留在呼聲階段。“我們看到的是,建設資金都是向銀行、公積金中心貸款,這樣必然造成很大的成本”。
這一說法得到了北京市住建委的證實,北京市住建委在回應公租房成本時稱,公租房的成本在拆遷費和銀行貸款上,導致成本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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