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報道稱北京擬出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其中核心部分包括房地產企業將不能直接收存預售資金,資金必須直接打入監管賬戶,用款計劃需經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加以確認,分為基礎完成、結構封頂、竣工驗收、登記申請四個資金使用節點,每個節點用款額度不得高于重點監管資金總額的25%,每個資金使用節點只能提出一次用款申請等內容。雖然該辦法尚未正式發文,但在報道之后越來越多城市開始著手準備啟動商品房預售款監管,預示政府部門對開發商監管力度越來越嚴厲。
繼國土資源部清查囤地之后,商品房預售監管新措施被提上日程,意味新措施一旦實施,將近四成房地產開發資金自由度受限,開發商在資金調配方面壓力倍增。
西安預售監管有望實施
近期,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有關人士向記者透露,西安市正在醞釀啟動和推行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制度,以防止開發商挪用購房款,導致買房者無法收房。這是繼北京最近傳出正在研究出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消息之后,又一個確認將出臺房屋預售資金監管制度的城市。在此之前,已有天津和石家莊先后在去年和今年率先實施了類似的監管辦法。
“目前西安當地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正在調研階段,和各部門包括銀行方面已經開過研討會,文件已經成型,還未上交西安市政府。”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關人士告訴記者,依照目前的文本,西安市將對開發商的預銷售房款存入銀行指定賬戶,并由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全程監管開發商預售資金使用情況。“監管辦法的制定確有其事,但出臺具體政策目前還不得而知,還沒有具體的時間表。”
新措施使開發商壓力倍增
一些網站對房地產開發資金來源監測數據顯示,2006-2009年預售款占房地產開發資金來源比重達四成。在房地產開發過程中,預售款構成了房地產企業的重要資金來源。若實施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加入的第三方管理將使開發商的資金自由度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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