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鄭州尖崗水庫邊兩處違法樓盤,隨著鏟車轟鳴,相繼土崩瓦解。其中,位于二七區馬寨鎮張寨村的湖畔假日小區,成為鄭州首例已入住小產權房的拆除樣本。因小產權房不受法律保護,業主們相繼搬走。記者調查發現,鄭州小產權房熱銷背后,除了購房者心存僥幸的心理,開發商追求利益的沖動,還缺乏相關執法部門的及時干預。這個小產權房拆除樣本的結果,是業主和開發商“雙賠”,沒有一個贏家。
小產權房遭拆除
業主發誓“再不買小產權”
8月9日一大早,鄭州市民賈女士就被一個電話驚醒。打電話的男子稱,尖崗水庫邊“湖畔假日”小產權房將于10日被拆除,請速到場辦手續并搬離。
接到電話通知的并不止賈女士一人。當天,近百位鄭州市民都接到了讓他們內心糾結的電話。
“湖畔假日”小區共有5幢樓房,因緊鄰尖崗水庫,鄭州市決定將其拆除。
業主們與有關部門進行了多次磋商,獲得了1∶1的賠償,而且因小產權房不受法律保護,湖畔假日小區的148戶居民于13日全部簽訂協議,自行搬離。
8月14日上午9時,拆除開始。隨著鏟車轟鳴,“湖畔假日”小區的5棟樓盤被拆除。來自二七轄區的馬寨鎮、侯寨鄉、嵩山路辦事處的領導、村兩委干部、村民群眾到現場觀摩,從中吸取教訓。
“以后再也不敢買小產權房了。”看著自己精心裝修的家園被推倒,湖畔假日小區業主張女士心疼不已,她說,從買房到現在就沒有踏實過,總擔心被拆除,這是個沉痛的教訓。
業主張先生倚在法桐樹上直搖頭。“提起這房子,我心里堵得慌!”
張先生稱,他在鄭州做小買賣,靠微薄的收入維持全家人生活。2007年10月,他看到張寨村張貼出公告稱,在尖崗水庫旁開發新農村建設住房,可供本村以外的群眾購買。他就選購了一套面積為122平方米的住房,房款為16萬元左右。
“買了以后也不敢裝修,后來看到新聞,說是2007年12月31日以前建成并銷售的小產權房,暫時不會被強拆,等待國家出臺相關政策統一處理。”心里踏實后,他于年初花了5萬元錢裝修房屋。誰料8月9日他剛結算完裝修款,當晚11時許,就接到了村里要拆遷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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