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停車難并非收費就能解決
在省城不少住宅小區,尤其是中高檔小區,停車位有限和業主車輛總數增長過快的矛盾日漸突出。
6日下午,記者在名士豪庭采訪時,該小區物業服務中心的趙經理介紹,由于開盤時車位就賣光了,很多業主不愿花十幾萬買別人轉賣的車位,便爭搶地上車位,可地上車位十分有限,如小區一期共15棟樓,地上車位只有88個。再加上現在很多業主一家有兩輛車,便造成小區的停車問題比較突出。
這種矛盾在偉東新都小區也很明顯,嘉誠物業的李經理介紹說,現在小區內有6000多住戶,約有2300輛車,地下的近500個車位根本不夠用,后來才在地上設立了200多個車位,即便這樣,也不能解決停車難的矛盾。“如果按照規定收費了,估計這種矛盾還會激化,我們曾經制定過一個停車收費的標準,實施起來也是困
難重重,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鑫苑國際城市花園規定,外來車輛停車超過90分鐘,白天按每小時2元收費。還有其他小區也對外來車進行計時收費。
相關規定:
《山東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占用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汽車的,應當交納車位場地使用費,收費標準由業主大會綜合考慮車庫租賃費等因素確定。未成立業主大會的,車位場地使用費由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物業主管部門制定。”
“走親訪友的外來客人的汽車,停放超過2個小時的,可根據物業管理區域內車位情況,經業主大會同意,適當收取一定費用。”
現行的《濟南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對交通工具看管收費也有具體標準。對常住戶來說,室外小型車每月停車看管費80元,室內是100元。
律師說法:
山東豪才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輝表示,因為車位緊張,解決停車問題需要業主和物業相互體諒。每個業主都想自己的小區安靜清潔,所以不想讓外來車輛占用小區綠地。物
業服務企業應該制定科學合理的車位管理辦法,首先要保證公平。
《山東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對外來車輛在小區內停車超過兩小時進行收費做了提倡性規定,比較好,因為停車收費應該以物業和業主相互約定為妙。“不過‘走親訪友’用詞過于寬泛,不好界定。在實際情況下,外來車輛是否真在小區內有親友可訪,較難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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