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國家統計局發布《住宅銷售價格統計調查方案》公開征求意見稿,希望對房價統計方法加以完善。與以往不同,今后新房價格統計將直接采用網簽數據替代開發商上報的數據。業內人士表示,這項改進將解決此前統計局數據與住建委數據“打架”的問題。
國家統計局將在70個大中城市范圍內,按月調查和收集新建住宅和二手住宅銷售價格、面積、金額等相關基礎資料,用于計算價格指數。征求意見方案指出,調查的城市包括直轄市、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城市(不含拉薩市)、計劃單列市等35個大中城市,以及其他35個選中城市。房價調查范圍為70個城市的市轄區,不包括縣。
征求意見稿指出,新建住宅包括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兩個類別,對于新建住宅的銷售價格、面積、金額等資料,將直接采用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的網簽數據。而對不能取得網簽數據的城市,將根據統計系統房地產開發統計報表中各個樓盤的分類銷售面積和金額數據來計算。
新的統計方案還將在商品住宅類下設90平方米及以下、90至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三個基本分類,分別進行評估。而此前,國家統計局逐月公布的房屋價格指數僅涉及90平方米及以下戶型,覆蓋面太窄,也往往與人們對房價變動的感覺出現明顯偏差。新方案還將首次采用雙加權法來計算三個基本分類的環比指數,即分別利用本月銷售面積和金額作為權數計算價格指數,然后將兩個價格指數再簡單平均。
記者了解到,新房價統計數據將每月發布,發布內容仍包括70個大中城市新建住宅和二手住宅銷售環比、同比、定基價格總指數以及分城市分類價格指數。(記者涂露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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