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統計數據有望更加透明和準確。昨天,國家統計局在其官方網站公布了《住宅銷售價格統計調查方案》公開征求意見稿。方案中明確了調查范圍、調查方法以及調查內容,對于各項價格指數的計算方式作了詳細說明。以后國家統計局將于每月18日發布70個大中城市新建住宅和二手住宅銷售環比、同比、定基價格總指數以及分城市分類價格指數。
指數將考慮差異性
統計數據的滯后與“水分過大”已成為房地產調控中一大問題。國家統計局2月底因公布“去年房價漲1.5%”引起的巨大爭議延續至今。國家統計局局長馬建堂曾經表示,將改革和完善房地產價格統計制度和方法,提高房地產價格統計數據的質量。
從昨天公布的方案看,新建住宅將不再用開發商報價,而是直接采用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的網簽數據,主要包括住宅所在項目名稱、項目地址、幢號、總層數、所在層數、住宅結構、成交總價(合同金額)、建筑面積、簽約時間等。二手住宅銷售價格調查為非全面調查,采用重點調查與典型調查相結合的方法,依據房屋中介公司上報、房地產管理部門提供與調查員實地采價相結合的方式收集基礎數據。
與以往依賴平均價格來計算房價指數不同,方案要求二手住宅樣本選取要兼顧不同地理位置的住宅,綜合考慮住宅類型、區域、地段、結構等統計口徑的一致性,保證上月、本月價格同質可比。并且在價格指數的計算方法上,也提出參照不同類型住宅、銷售面積和金額,進行加權計算。
此外,在指標設置方面,新建住宅設置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兩個類別,商品住宅類下設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三個基本分類。二手住宅設置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三個基本分類。這些都與現行的指標有所差異。
參與互動(0) | 【編輯:位宇祥】 |
相關新聞: |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