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日前發布《住宅銷售價格統計調查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將采用網簽數據、實地調查等方式完善房價統計調查方法,在70個大中城市范圍內按月調查和收集新建住宅和二手住宅銷售價格、面積、金額等基礎資料,替代了原來由開發商自行上報房價的統計方法。
房價統計真實可靠,準確上報的數據和科學的統計方法二者缺一不可。在指出數據提供者有自身利益需求,統計局應對數據真實性進行分析和甄別的同時,相關專家表示,《征求意見稿》在統計方法方面雖進行了完善和修訂,但網簽數據滯后,“陰陽合同”干擾,房屋類型、地域統計過于平均是新統計方法的三大“軟肋”,房價逼近真實仍有功課要做。
網簽數據滯后 真實性“打折”
對新建住宅價格的統計方式,《征求意見稿》明確,直轄市、省會城市等35個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銷售價格直接采用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的網簽數據,不單獨進行調查;暫不能取得網簽數據的35個城市,新建住宅銷售價格根據統計系統房地產開發統計報表中各個樓盤的分類銷售面積和金額數據計算,也不另做調查。此前,房地產統計數據主要由開發商自報。
“相比開發商自報,網簽數據可靠性和準確度更高。”中國社科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世界經濟統計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員劉仕國認為,采用網簽數據統計房價能避免價格“打架”,增強數據可靠性。
但劉仕國同時提醒,因辦理手續需要時間,大部分網簽數據的公布存在一定滯后性,這種滯后性將影響實際數據的真實性。“有些網簽數據甚至滯后1個月,會讓數據真實性‘打折’!彼ㄗh,統計部門應增設網簽數據之外的數據源,解決網簽數據滯后帶來的不利影響!霸黾訑祿䜩碓矗瑢σ延袛祿敿氄鐒e,才能增強房價準確性!
參與互動(0) | 【編輯:林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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