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上海調控樓市出細則 一戶限新購一套房 來源:中央電視臺-朝聞天下
中新社上海10月7日電 (記者 李佳佳)上海市政府7日批轉了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5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加快推進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見》。意見共12條,其中規定了在一定時期內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暫定上海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滬新購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
據知,其他調控新政還包括,停止發放對購買第3套及以上的住房貸款;對非上海市居民在滬購買住房申請貸款的,應提供從申請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滬累計繳納1年以上的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對不能提供的,商業銀行暫停發放住房貸款;與之相應的是,上海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也作相應調整,停止對購買第3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等。
對于外界關注的房產稅的出臺時間表,該意見盡管未指出具體日期,但明確表示將發揮稅收在房地產市場調控中的作用,“積極做好房產稅改革試點的各項準備工作”。
此外,上海還對此間動遷安置房的上市交易期限作出調整,允許上市交易期限由取得房地產權證滿5年調整為滿3年,此舉意在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應。
對于2010年7月1日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商品住房項目,房產管理部門要求完成至主體結構封頂并通過驗收,方可申請商品住房預售許可,從而確保房屋質量安全,切實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而今后5年,上海也將新增保障性住房100萬套。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重申,上海將繼續堅持以居住為主、以市民消費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為主的原則,加快建立健全房地產市場體系和住房保障體系,加大供應和需求雙向調節力度,切實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應,引導居民合理住房消費,堅決遏制地價、房價上漲勢頭,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改善居民居住條件,促進上海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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