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票”背后是誰在謀取暴利
王強等購房者告訴記者,雖然他們自己通過“房票”買到了房子,但有兩個疑問,一直想不通。
首先,這些人的“房票”,是怎么獲得的?
一位房產中介告訴記者,一部分擁有“房票”的人,就是一些管理部門的人員或關系戶,開放商為了和他們保持好關系,就將好的房源留給他們,后者再通過賣房票這種方式,轉讓給下家的購房者。
“針對這種情況,一張‘房票’3萬元,就是3萬元的賄賂款,10萬元,就是10萬元的賄賂款!彼f,“而現在,一些‘房票’已炒到了50萬元。”
“還能拿到‘房票’的,就是有門路的人。”這位中介說,“比如你有親戚在房產公司工作,當然至少得是個中層,他就可以通過渠道把房子留給你,也就是說你拿到了‘房票’,一轉手,也就是幾十萬元,大家利潤分成,皆大歡喜!
王強的另外一個疑問是:按房管部門規定,一套新房源一旦被預訂,預訂者的姓名就會在有關部門備案,不得輕易更改,但這些在網上出售“房票”的人,都是聲稱“直改名”,也就是直接過戶。通過私下里將房源直接改名,轉讓給買房者,不通過二手房交易程序,明顯不合法。
那么,這些手續,是怎么辦下來的?
房產中介解釋說,那些擁有“房票”的人,一般都沒有把房產證辦出來,所以,他把房子轉給下家時,只要在去房管部門修改一下相關票據,就可以了。
“二手房交易,是在房產證上改名字,但房產證都沒辦,就不需要改名字了,其余手續辦辦,很簡單的!边@位中介說,“說白了,只要與開放商、房管部門關系好,就行了!
●記者手記
“房票”盛行究竟肥了誰
臺州的“房票”,已經形成了一條利益鏈。開發商和公司內部人員,為了不同的目的,將樓盤的房源,在開盤前,就給了某些有門道的人,然后,這些人又私下轉手給購房者。
對開發商來講,各方關系打點好了,有利于今后公司各項工作的進行。對于拿到“房票”的人來說,幾乎沒花一分錢,平白無故就掙了一筆不菲的轉讓費;對于從中協調的房產中介來說,只要有轉讓,就有費用,就有他們一口湯喝。
所以,這是一筆“三贏”的生意,而最后倒霉的,就是那些購房者。那些可憐巴巴,甚至漏夜排隊的購房者,好不容易排到隊,卻被告知房子賣光了。他們很多人壓根都不知道,自己被忽悠了。即便是那些通過買“房票”購得了心儀房子的人,他們也多付出了一筆昂貴的中介費,而那也都是真金白銀。
當然,受害的,還有我們的政府部門。盡管某些人作為個體是通過“房票”大賺了一筆,但因為所有房子的轉讓都是“直改名”,也就是直接過戶,少了中間的二手房交易的相關稅費,應當算偷稅漏稅。
更嚴重的問題是,開放商把房源先給了政府工作人員,讓其通過轉讓房源受益,實際上是變相的行賄受賄,最后必然有其目的。作為商人,肯定是希望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所以,“房票”盛行,對政府部門來講,受損的不單單是法紀和公信力,還有更多看不到的東西。
總之,炒賣“房票”行為明顯違法,并且與國家調控房價政策相違背。臺州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應予以嚴查,遏止亂象繼續蔓延。記者 章建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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