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最新數據顯示,11月份,全國多數城市房屋價格繼續上漲,而且二三線城市漲幅出現增大的趨勢。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同比上漲7.7%,環比上漲0.3%,環比價格已是連續三個月上漲。其中,北京房價在11月份同比漲9.1%,環比漲0.2%,而且量價齊升局面再現。
今年4月以來,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一系列針對購房需求的房地產調控措施紛紛出臺。有分析認為,房價重新上揚的現狀很可能招致新一輪調控政策出臺。增加首付比例、提高貸款門檻、提高利率、限制購買數量……今年出臺的各種調控手段,并沒有遏制房價上漲。還有什么調控手段可以推出呢?于是房產稅又成為關注焦點。分析認為,11月份地產市場的表現可能會加速房產稅試點的實施。據介紹,自今年9月有關部委明確提出加快推進房產稅試點工作以來,房產稅已成為管理層眼中抑制投機、改變土地財政現狀的“殺手锏”。近日有媒體報道,上海將首批試點房產稅,該市房管局已經做好有關試點的準備工作。
在上周,同樣受近期房價快速上漲困擾的臺灣地區,也有地產調控的消息傳出,臺灣即將開征特別房產稅。據報道,臺灣當局財政部門表示,建議對頻繁更換屋主的非居住物業,開征至少10%的特別稅,以打擊房產投機活動。據介紹,這項政策如果獲得批準,預料將在明年3月生效。可以看出,臺灣地區正在醞釀的特別房產稅應是針對交易環節的稅收,類似此前香港推出的地產調控政策。香港特區財政司11月底宣布,將額外征收印花稅以抑制不斷升溫的樓市,額外印花稅分為三級,其中買入住宅后六個月內轉售稅率最高,買賣雙方需支付交易金額15%的額外印花稅。
我們可以發現,同樣使用稅收政策來調控房價,三地的思路并不相同。我們側重的房產稅,是一種財產稅,與交易時才一次性發生的印花稅有很大不同。房產稅以房屋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所有人征收。房產稅是世界各國普遍征收的稅種,就此看來,我國對個人住房持有環節征稅似乎也是大勢所趨。但如果我國現階段就開征房產稅,勢必加重本來就存在的重復征稅問題。在我國房地產開發交易環節,個人住宅已承擔大量與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相關的稅費,范圍涉及道路、供水、供電、供氣、環境綠化等。
針對投機抬高房價現象,在交易環節征收高額稅費,可以說是對癥下藥。而在目前內地住房市場還是賣方市場的背景下,利用憎惡房價高企的民意推出房產稅,既有調控房價的說辭,又存所謂完善稅制的目的,這種一心二用,到頭來,最大的可能也許就是繼續助推房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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