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倒賣房號和少數騙購經濟適用房的行為,北京有關部門加大了打擊力度。
北京市建委日前通報,目前有三戶騙購經濟適用住房者已經被追回所購住房。這是政府部門首次追回騙購的經濟適用房。(《新京報》4月1日)被追回的經濟適用住房,應該是已被騙購經濟適用房的冰山一角。據報道,這三戶騙購經濟適用住房者,是通過偽造證件等弄虛作假獲得的。
這種手段可以說是騙購經濟適用房手段中,最笨拙最容易被識破的一種。比較常見的是,通過隱瞞家庭收入和住房條件,達到騙購目的。
之前,媒體大量報道了經濟適用房分配不公現象,在低收入者一房難求的同時,經濟適用房因被轉手獲利、業主開著寶馬買菜等現象被公眾詬病。如去年的一項調查顯示,48%的經濟適用房被用于出租,其中昌平區回龍觀、天通苑的房屋出租率,竟已占到全區租賃交易總量的78.8%.(2006年11月20日《中國房地產報》)必須承認,一些經濟適用房確實是被隱瞞家庭收入和住房條件者獲得,另一些經濟適用房則是因為權力干預被騙購。如果說前者因無法界定其家庭收入很難被追回,如何追回因權力干預被騙購的經濟適用房,則考驗著主管部門的智慧、魄力和膽識。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定,對騙購經濟適用房者,由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追回已購住房或者由購買人按市場價補足購房款,并可提請所在單位對申請人進行行政處分。2005年6月,主管部門表示,將采取三項措施打擊騙購經濟適用房行為,一是結合個人所得稅明細制度,進行收入審核;二是在現行的網上和窗口公示基礎上,增加媒體公示,擴大公示范圍,加強社會監督;三是嚴厲查處虛假申報,進行媒體曝光。但是,大量違規現象的出現,充分說明這些規定和行動還沒有發揮應有的震懾作用。
盡管諸如經濟適用房房號被公開炒高、叫賣,供應不合理現象被媒體三番五次曝光,但主管部門還沒有了解清楚,到底有多少經濟適用房真正被低收入家庭居住,有多少已被騙購,正在被占用、出租、倒賣?如果現在不能徹底調查經濟適用房供應對象,不能及時摸底手中持有經濟適用房審批表的人群,就很難確保經濟適用房供應不再重蹈覆轍。從這個意義上講,已經被追回的騙購經濟適用房,只是清理整頓經濟適用房的開始。否則,難以讓經濟適用房真正回歸其住房解困的屬性。
目前,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政策性租賃住房同時列為北京保障性住房。也就是說,經濟適用房的供應對象已經發生變化,從先前的中低收入者轉變為低收入者。經濟適用房的商品屬性越來越淡化,公益屬性越來越明顯;诖,其“準入”和“準出”的口子也越來越小,越容易監管,這時候決不能容忍把關不嚴,讓非低收入者濫竽充數的現象再次出現了。
還有多少被騙購的經濟適用房有待追回?通過哪些途徑追回?如何更嚴厲地處罰騙購者以“殺一儆百”……這些答案公眾翹首以待。變被動為主動,這既是主管部門對過去工作漏洞的及時彌補,也是在捍衛經濟適用房分配的公平性。糾正經濟適用房供應失衡,不僅是北京,其他城市也應努力。(馮海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