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社會科學院完成的研究報告顯示,上海住宅市場出現了前所未有的變化,2006年的漲幅為-0.5%,這是2000年以來上海房價首次出現負增長。而北京首批“兩限房”項目銷售限價全部確定,沒有超過市民測算的每平方米7000元的價格。這兩條信息對普通購房者來說是個利好,但房價與城鎮家庭收入相比還是過高,按70平方米計算為7倍左右,一些城市的房價與收入比已達十幾倍甚至幾十倍,可以說,0.5個百分點漲幅的回落和每平米不到7000元的房價,對中低收入需要購房的家庭來說,住房夢還是無法實現的。目前城鎮低收入居民中還有1260萬個家庭住房非常困難,此外,兩億多進城農民,絕大部分居住條件很差。保障基本住房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基本內容之一,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需要金融的支持。
金融支持包括宏觀金融調控和微觀金融保障措施。目前,相對寬松的信貸環境,一方面便利了具有真實居住需求的消費者,另一方面也助長了投機者的炒作行為。適度從緊的貨幣政策將收縮銀行的貸款規模,一方面抑制市場對房地產市場的投機泡沫,同時也會增加中低收入者購房的負擔。
從微觀金融保障來看,20多年來,我國住房建設和房地產經濟持續高速發展,在住房需求持續強勁增長的同時,住房金融業務持續快速發展。2006年底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余額超過22500多億元,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余額超過3600億元。目前,我國住房金融體系仍存在一些需要解決的問題,一是住房融資渠道過窄,金融工具和金融品種單一,缺乏完善的住房抵押貸款風險分擔和轉移機制;二是政策性住房金融體系還不健全,住房公積金制度對中低收入家庭的保障作用沒有完全體現;三是住房金融市場發育程度較低,中介機構發展滯后,住房抵押貸款二級市場尚處于摸索階段;四是低收入家庭住房融資十分困難。中等以下收入的居民中只有不足5%的家庭有可能獲得住房商業貸款。
保障住房制度建設需要一套有效的金融支持體系。要健全住房金融體系,使其能夠有效覆蓋絕大多數社會群體,就是要建立商業性住房融資為主、政策性融資為輔的住房融資模式和運作機制,形成住房抵押貸款風險分擔和轉移機制。
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需要拓寬住房金融融資渠道,大力發展住房產業投資基金、住房債券、房地產開發債券、房地產投資信托等資本市場融資工具,引導保險基金、養老基金等大規模的穩定的長期資金進入住房金融市場。要充分利用政策性金融的資金支持。現有對購房者具有政策性特征的貸款支持只有住房公積金制度,但該體系目前運行效率較低,并未體現出對中低收入者應有的支持?梢钥紤]把住宅公積金納入專門的住宅政策性銀行進行管理,并把公積金貸款業務從商業銀行轉移到住宅政策性銀行,進而統一并擴展政策性個人住宅信貸的渠道?梢栽诠沧≌ㄔO中全面推進金融創新,廣泛利用新的金融工具引入市場化資金。
健全的住宅保障體系,降低中低收入居民住房貸款的首付比率。一方面對特定住宅政策性金融業務提供最終貸款或存款保險,另一方面對低收入家庭或特定群體的住宅貸款提供擔保。通過引進抵押貸款保險機制,把首付比率從30%降低到20%或15%,甚至10%或5%。對中低收入家庭作出優惠信貸和保險政策安排,設計多樣化住房抵押貸款保險產品,對不同客戶群體的準入條件采取差別化管理。商業銀行介入面向中低收入居民的基本保障住房領域,積極參與和拓展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融資市場,鼓勵商業銀行加快住房金融的工具和品種創新,降低準入門檻,以較低的融資成本和豐富的融資功能滿足中低收入家庭購房融資需求。
目前已經形成的銀行信貸為主的住房金融體系,還需要進一步深化改革和加快發展,一是建立產品體系。要細分市場,有服務于不同目的和人群的產品。二是形成多層次的、多方位的市場體系。住房金融市場不僅要有間接金融的信貸市場,也應有直接融資的工具,不僅要有直接提供融資服務的一級市場,也要有分擔一級市場風險的二級市場,來解決住房貸款資金期限錯配和流動性問題。三是發展組織體系。除了直接向客戶提供資金的金融機構外,住房金融市場還應包括與住房建設、交易、消費等有關機構的參與,比如房產評估機構、貸款保險(擔保)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評級機構等,形成市場風險和收益對稱、分擔機制等。
住房是基本民生,住房也是國民經濟恒久的支柱產業。國家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不僅為金融業改進服務,創新金融產品和業務提供了前提,同時也為金融系統降低金融風險提供了保障,可以說,為金融業健康發展帶來了新機遇。(王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