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4月29日發(fā)表社論《房價數據權威性當從何而來》,認為房價數據打架是由于統計口徑、統計標準、統計時效不同所致。這個觀點很有道理,其實,除了這些原因,數據本身也存在失真的可能。
一是,房價數據打架是否存在人為操作?譬如很多房價數據是采用抽樣統計,那么,如何選擇樣本、何時抽樣就給操作者留下空間。
如果選擇的樣本大多為中低價房、遠郊區(qū)房,或者抽樣的時間選擇在不恰當的時間,統計數據自然反映房價走低。
二是,一些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可能通過放慢發(fā)放預售許可證或銷售許可證節(jié)奏,控制市場短期交易量。這樣,雖然表面上讓房價暫時處于穩(wěn)定或漲幅處于下滑態(tài)勢,實則掩蓋了很多真相,譬如統計數據反映房價不高,房價實際還在高位運行。這些房子不但不會降價出售,最終還會鉆出調控和統計的縫隙進入市場。
房價數據之所以存在失真的現象,是因房價數據背后存在諸多利益問題。建設部有關人士曾質疑房地產數據的真實性:大體可信,相當不準。由此,不能排除一種可能,調控至今收效甚微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相關部門無法準確認識樓市問題,而樓市數據就是認識樓市的“心電圖”或“化驗單”。
要想讓樓市數據趨于真實,需要改變目前單一的統計模式,譬如嘗試明調與暗訪結合的方式;要盡可能多地把利益相關方的數據參考進去,例如對房價的數據,抽樣統計、民眾反映、實際交易等方式應當統籌考慮,盡量減少片面性。還有,需要加快統計的科學步伐,把泛概念的“平均房價”進化成有實際參考意義的數字。(馮海寧 北京媒體從業(y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