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高漲,政府就有點蒙了,一著急,就容易越俎代庖。近日,南京政府出臺了“一套一價”制,房價由物價部門核準而且只準降不準漲,如違反將最高罰20萬元,筆者不禁想問,房地產走的還是市場經濟嗎?政府是否管得過寬了?
承擔秩序職責應是市場經濟中政府的主體職能,也就是說在房地產中政府的主要職責是規范市場的交易秩序,而不應該對價格、套型進行過多的干涉,房價應該由供需決定、套型應該由消費者的需求決定,這才是市場經濟的本質。
而從去年出臺的一系列政策,以及今年年初各地方政府在政策執行情況來看,顯然在一些方面超越了政府規范地產秩序的本職工作。如果說去年出臺的“限價房”還具有商品性,政策還有一點市場經濟的味道的話,那么南京出臺的“一套一價”制就完全忽略了市場經濟因素,而走上計劃經濟的老路,政府定價開發商無權調價只能降價不能漲,這樣的后果只有一個,開發商要么變成建筑商要么退出地產市場,所有的地產投資行為從此消失,然后整個樓市變成一潭死水。
這樣的后果顯然不是市民,甚至包括政策制定者想看到的,畢竟房地產是“支柱產業”、是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但是房價上漲又關系到了“和諧社會”的建設,關系到了領導的“烏紗帽”,此間的孰重孰輕只有靠政府自己去把握了。
筆者認為,地產是個比較復雜的行業,主要是由于牽扯到了土地問題,也就是說地產業的興衰全是由土地決定的,大城市的土地稀少才是導致房價上漲的一個主要原因,北京、上海房價的高燒情況顯然不會在地廣人稀的新疆發生,這樣就要求政府在土地制度上進行改革,而且目前階段土地市場還沒有完全的市場化,政府調控起來也比較省力。(賴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