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又將掀起一股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風暴”。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5日宣布,將于近期對滬上房地產企業進行專項檢查。本次專項整治的重點是檢查和處理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捂盤惜售”行為,包括已達預售標準不辦理網上認證、不申請預售或已辦理網上認證未在規定時間內申請預售;已取得預售許可證不開盤或已開盤拒絕對外銷售;以虛擬預訂、預售合同或掛牌價格畸高等方式捂盤的行為。(《新聞晨報》6月6日)
房價不斷攀升,很多人都想盡快買到房子,可“太監急皇上不急”,偏偏開發商在銷售上總是不緊不慢。明明房子蓋好了卻不趕緊賣,甚至沒賣的房子也說賣過了,售樓部門口的“長隊”據說也有開發商“導演”的——你越急,他越不賣;你越等,價格越高……開發商之“奸”讓人咬牙切齒。
百姓上火,政府也著急。因為怨聲載道的社會肯定不和諧,政府的形象也因之受損。我想,這就是政府要進行專項整治的原因。
整治當然是應該的,但如何整治則是另外一回事。首先,一些基本原則是必須遵循的,比如,整治必須依法進行,行為要有法律依據;要遵守市場規律,行政干預不能微觀;既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要保護商家的合法權益,等等。對照這些原則,我們就會發現:拿“捂盤惜售”開刀是大可質疑的。
買賣自由是市場交易的基本原則之一。哪部法律規定,商家必須把商品盡快賣出去呢?中國曾經“打擊”過“囤積居奇”,但那是計劃經濟時代的事兒,是非法治的行為。我相信,在現在的市場中,各行各業可能都存在著“惜售”的行為,因為這是商家追求利潤最大化的一種經營手段。政府不管其他行業,偏偏針對房地產業,這是什么道理?
從操作的層面講,查處“惜售”也不可行。一來,查清殊為不易。二來,難以斷定動機。某件商品賣不賣、什么時候賣,商家可以找到很多的理由。再者,即使查清了,怎么處罰?俗話說“無商不奸”,這雖然不應該提倡,但商人之“奸”只是道德問題,并不一定違法呀!
當然,政府不應坐視房價的過快增長。但調控要從宏觀上著手,而且先要找出病根然后對癥下藥。那么,房價增長過快的根本原因是什么?開發商“捂盤惜售”的根本原因又是什么?早就有人指出,房價上漲過快的根本原因是供不應求。而只有在供不應求的市場狀態下,“惜售”行為才有可能發生。最新的消息說:當前上海商品住宅供應量明顯減少,商品房供不應求態勢明顯,市場周供求比一度達到1∶5.65(《每日經濟新聞》6月6日)——在這樣的賣方市場中,“惜售”行為怎么可能不發生?
政府如果真想從根本上遏制房價上漲過快的勢頭,那就應該引導市場、加大供應。政府不想辦法改變畸形的供求關系,不從自身找原因,卻只拿開發商開刀,實在是本末倒置。(盛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