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建設部官員提醒民眾說,從農村購買“小產權”房、“鄉產權”房,其產權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在目前許多城市郊區“小產權”房熱銷的情況下,這樣的提醒實有必要。
官員們這樣說,當然有充分的法律條文依據。但是,如果人們的交易行為合乎公共利益,而法律未予以承認,那么,應當改變的究竟是交易行為還是法律?
不用提醒,所有購買小產權房、鄉產權房的民眾,都知道這類房屋的產權政策風險。但是,這類房屋之所以頗具市場,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它是民眾自發地形成的一個市場,參與這個市場的每個人都得到了凈收益,而且合乎公共利益。
先從城市居民的角度看。最近若干年來,城市住房價格持續快速上漲,這已不再僅僅是經濟隱患,更成為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面對壓力,政府也采取了增加福利供房的力度。但考慮到家庭收入狀況,在目前的城市房屋價格水平上,政府必然要為大多數家庭解決住房問題。這樣的負擔,政府顯然難以承擔得起。
小產權房卻意外緩解了這個問題。北京“小產權房”占到北京在售樓盤總量的兩成左右,其房價多在每平方米2500元至4000元之間,這僅為四環內商品房價格的25%至30%。因為,這其中省去了土地轉讓費等費用。以這個價位,大多數城市家庭都可以自行解決住房問題。
這樣一來,政府的財政負擔、尤其是福利責任將大幅度減輕,政府只用投入精力解決收入最低的極少數民眾的住房問題。
回過頭來再看,農民也可以通過建設小產權房獲得土地增值的收益。在城市居民進入之前,農民建筑的房屋除了自己居住之外,不能給農民帶來收入。隨著城市人口向鄉村轉移,鄉村房屋價格將穩步升高。這樣,農民就通過出售、出租這些房屋,獲得穩定的收入。對于這些農民,即使無地可種,政府也不用承擔什么安置、再就業的責任。
更為重要的是,小產權房這一交易形態,將成為城鄉一體化的根本動力。城鄉分隔是計劃體制遺留下來的最大問題,政府目前花了很大精力試圖解決。
其實,市場、社會內在地具有一種促使城鄉一體化發展的機制。這種機制就是包括土地、人員、資本在內的各種要素在城鄉之間雙向自由流動。以土地為例,農民通過經營面向城市人口的房屋,自然地融入現代經濟分工網絡體系中。城鄉人口自發遷移到鄉村,將帶動鄉村的基礎設施、社區管理、文化建設等升級。工商業、服務業也會隨之跟進。城市人口將把城市文明帶入鄉村。而這些市民社區的建設又可以為農民們就地創造出大量服務業就業機會,農民不用離開自己的家鄉就可以實現市民化。
最奇妙的是,這種城鄉一體化,不需要政府花一分錢,完全可以借助市場的力量自然地進行。這樣的過程會由于城市化導致的要素價格的自然上漲趨勢,而從城市郊區向遠郊區擴展,隨著城市化的小型人口聚居區不斷形成,大量農村人口也會卷入,從而逐漸完成城市化過程。
不可否認,“小產權”房若合法化,就涉及到市場的公平問題,開發商與鄉村集體,他們將處于不平等的競爭地位,如何理順他們之間的關系,讓城市郊區更有序和規范地融入城市,也是必須考慮的。
變革可能會讓地方政府損失一筆土地轉讓收益。但是,明智的政府不會為了自己的一點收益,而將公共利益擱置在一邊。(秋風 北京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