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再次飆升的房價,南京市政府動用行政手段調控房價,對商品住宅實施以“政府指導價”為核心的價格監管制度:核準基準價、限定利潤率、規定最高漲幅5%。就在同一時間,蘭州物價部門則對牛肉拉面進行了政府最高限價,理由是“市場調節價并不等于政府部門不能對牛肉面價格進行干預”。
在此理論下,幾乎所有的商品價格,政府都可以以各種理由加以干預,政府的權力則在保障民生的大旗下空前膨脹——這清楚解釋了行政部門為何青睞政府干預,卻不熱衷于思考如何增加供給的原始動因。
以政府直接干預的鐵腕應付高漲的房價,是南京市房價調控的特點。此種做法因有干預市場的嫌疑,被指責為在一定程度上溢出了政府的行政邊界,從而引發巨大的爭議。
商品房價格理應由市場供求博弈的均衡點來確定,當“有形之手”強行干預房地產市場時,不僅會令房價扭曲,而且還可能擾亂市場秩序。當地房地產商已然領略到其中的“實質”。有地產商人士向媒體坦言,他仔細研究了此項新規的細則后發現,這與此前樓盤定價方式相比并沒有根本性的變化。新規執行后,開發商只是在定價的過程和手續上變得稍微繁瑣一點而已,在如何定價、如何調整浮動幅度上仍是開發商說了算。
由此可見,在房地產業體制性瓶頸尚未獲得突破之前,看似急風暴雨般的房價調控舉措,本質上只能是曇花一現的“秀”場,遠非民眾所期盼的、解決房價高企頑疾的良藥。(紅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