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北京市規劃委發布的《北京市“十一五”保障性住房及“兩限”商品住房用地布局規劃》提出,今后三環外的不在政府土地儲備控制區域內的普通商品房項目,必須配套建設保障性住房和兩限房,是不是按照規定“配建”,今后將成為開發商們能不能“拿到地”的關鍵。(7月19日《新京報》)此前,在“開發商為富人建房”的爭論中,有房產商曾斬釘截鐵地告訴公眾,開發商只為富人建房。然而現在,“配建”的政策出世,擊破了這樣的行業潛規則——從經濟理性上講,相比給富人造房獲得的高額回報,開發商當然不愿意為窮人造房,但是,一個對民眾利益負責任的政府,卻可以運用政策手段,讓開發商“學會”為窮人造房。
可以預料,“配建”的政策將利用市場力量,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速度,彌補北京在保障性住房上的歷史欠賬,保障更多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權。不過,“配建”政策的作用不僅在于此,它對城市生活形態的構建更有著深遠影響。
貧富差距,這是任何城市都會面臨的現實。貧富差距本身并不是最可怕的,只要不同收入水平的人群都能在城市中找到自己合適的位置,平等享有各種社會資源,那么收入的差距將不會阻礙一個和諧人際氛圍的形成。真正可怕的是“貧富隔閡”,也就是貧富人群間缺少溝通交往,生活在各自封閉的圈子里,窮人被歧視、被邊緣化,而富人占有了更多優質資源,過著比窮人優越的生活。這樣的隔閡和不平等,會使矛盾的因子一天天在城市中滋生成長。
貧富隔閡主要體現在居住形態上。北京的“胡同文化”,其居住形態表現為貧富混居,這種混居造就了一種交織復雜和富有人情味的傳統鄰里關系,維系著城市的和諧與凝聚力。然而,隨著商品房建設的突飛猛進,舊城被大面積改造,原本生活在中心城區的窮人,難以承擔起高昂房價,不得不向房價低廉的遠郊區遷徙,而政府如果只在遠郊區建造保障性住房,讓中心城區全部進行商業住宅建設,會使遷徙人口與日俱增。由此,貧與富在地理上的界限日漸清晰,在心理上的距離日益拉遠。
貧與富在地理上的分割狀態,并非北京獨有,發達國家同樣面臨這一問題。顯然,不論是從促進社會平等,還是減少貧富對立,維護社會穩定上考慮,貧富混居都意義重大。這方面,發達國家已開始了反省。例如,去年騷亂之后,法國政府出臺了“城市更新計劃”,要求今后房地產商在開發大型樓盤時,必須向政府承諾其所建住宅含有一定比例的廉租房。今年,英國出臺政策要求,在批準建房土地時,要求每一個住宅小區必須包括一定比例的、總價在6萬英鎊以下的低成本、小戶型住房。今年5月10日,西班牙眾議院通過了新的《地皮法》,規定所有用于住宅建設的土地都必須留出30%用于建造“保障住房”。這些,與北京的“配建”政策異曲同工。
北京提出建設宜居城市,這其中,應把“貧富混居”作為一個硬杠杠。每一塊城區地段,不管是在中心還是遠郊,都應該在鄰里中安排多種類型、多種價格的住宅,以容納更廣泛的社會階層,這樣的居住狀態才能構筑起各階層間溝通交流的通道,產生出健康、和平的鄰里關系,使城市公共生活更加多元,更富活力和人情味。倘若這點做不到,一個城市的硬件即使再“宜居”,那也只是少數人的“盛宴”,而不是所有人的“家常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