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期房銷售改現房銷售要謹慎。
現在的主要問題是供給不足的問題。如果要求期房銷售改成現房銷售的話,那么整體的供應就會下降,階段性的供應會有所下降。另外,物業稅是一種解決方式,應該征收,但是實施是需要一個整個配套的過程,有一個階段性。
期房銷售改現房銷售更多的還在于對老百姓購房的保障性有所增加。但是,實施期房改現房銷售,那么會導致很多開發商的供房量必須要到現房建成后才能出售,直接后果就是當下房子供應量的下降。供應下降,現在需求又這么旺盛,短期內于房價走勢更為不利。所以我覺得對這個提議要謹慎。
對于居民購買第二套住房采取抑制性的金融政策,現在主要存在如何界定第二套住房的問題。目前,我國的信息系統還不是特別完善的情況下,達不成全國聯網的話,操作上會有相當的難度。我們并不能確定某人到底購買了多少套。舉個例子,我在上海買了第一套,在重慶買了第二套。重慶的是第一套還是第二套?能搞清楚嗎?還有我之前買了一套、現在已經賣掉了,再買算是第一套還是第二套呢?有很多因素和具體情況需要考慮到。
還有很重要的一點是,我覺得要具體界定購房者的需求,有的是改善性需求,有的是保障性需求。我覺得必須要對現在整體的需求面做出仔細的梳理和劃分后,才能提出有針對性的政策。如果僅用某一項政策去解決整個的問題,我覺得是很困難的。現在需要的是一個“一攬子”解決問題的方案。(陳晟 中國指數研究院華東分院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