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猜得不錯的話,楊先生肯定要倒霉了:因為他說了一句復雜語境下的真話。當這句話被抽離出來的時候,就有了民情激憤的輿論效應。與之類似的是早前北京萬通集團董事長馮侖的說法:“成為房奴,那是活該!”眾口鑠金,積毀銷骨。我們在“房價不正常”的背景下,把“房奴”的槍口完全對準開發商,忘記了去反思:我們是如何搖身成為房奴的呢?我們在批判馮侖的“房奴活該論”的時候,卻對馮先生的經典比喻視而不見———“你讓大學才畢業的年輕人就去買房,這無異于讓幼兒園的小男孩找媳婦”。寬容“不同意房奴說”的論調,起碼有助于我們反思中國住房消費“價格畸形”表象后被遮蔽的深層詭異。
新生代“房奴”的斯巴達克斯式吶喊多少是有點兒矯情的。經濟學不是拿感情看問題,有貸款的都值得悲憫嗎?“房奴”一詞發軔于香港,說的是國民經濟大動蕩下的房價跳水、又必須按原按揭付款額支付銀行按揭貸款的部分人群。1984年到1997年的13年間,香港房價年均增長超20%,而東南亞金融危機后,樓價持續6年大幅下跌。被跌價的房子和法律債務套牢的,是為“房奴”。我們的“房奴”呢?一邊罵原來的價格貴;一邊又盼望著樓價再攀新高。在中國當下房市的高調下,沒升值的房子怕是很少。
如果說上面這個邏輯比較殘忍的話,我們不妨再溫習一下林肯的那句名言:“你無法借沒有節制的消費而帶來繁榮,你無法借削弱強者而強化弱者;你無法借打倒老板而幫助雇工!鄙a者的目的是利潤最大化,無論是政策邊緣還是制度罅隙,不違規不違法終究不得原罪,要檢討的只能是失范的秩序。我們需要警惕的是:調查顯示,目前31.8%的貸款買房者,月供占到收入的50%以上,而國際公認的警戒線是月供不超過收入的1/3。起碼說明,在房市消費上,我們距離理性的、有梯度的供應和消費格局還很遠。有兩種房奴確實“活該”:一是追求檔次的;二是沒工作就買房的。大戶型成風和投資偏好的失衡除了有開發商的推波助瀾之外,消費非理性的火上加油也是無可規避的因素。數據顯示:在所有準備兩年內購房的人群中,30歲以下的占據55.5%。這一結果顯然與歐美和香港等房地產市場迥然不同,在這些市場中,35歲以上的人群才是置業主力。
楊先生的說法未必就毫無道理:在“居者有其屋”的激進下,超前消費的年輕購房族,成為中國樓市高燒的助推者和受害者。后來的后來才發現,我們被那個傳說中的美國老太太“忽悠”了。北京師范大學金融學教授鐘偉有個論斷:“房奴”們也許不能體會,幸福作為一種生存方式,并不在于急切地期待擁有,而在于從容地不恐懼失去。當然,如果政府在保障性住房、平抑房價上做得再好點兒,“房奴”的說法也許不會如此甚囂塵上。(鄧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