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下發了24號文,強調要逐步擴大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范圍。廉租房建設有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至今沒有引起足夠的注意,那就是廉租房應該建在哪里?眾所周知,地方政府把土地出讓當成重要的財政收入來源,越是市中心的土地出讓價格越高,地方政府建設廉租房的積極性本來就不高,又怎么愿意犧牲高價土地建設廉租房?于是,我們看到了令人憂慮的一幕,廉租房等社會保障性住房,越來越遠離市中心,有機會享受社會保障性住房的人群實際上在被邊緣化,這有可能成為危及社會穩定的隱患。
法國2005年騷亂的教訓值得我們吸取。2005年11月,法國巴黎郊區因兩名少年在躲避警察追趕時觸電身亡,此事引發騷亂并迅速擴大化,波及法國200個市鎮,數千輛汽車遭焚燒,一些店鋪、銀行、物品儲存庫遭砸遭搶。法國后來對這次騷亂發生原因進行的總結:法國大城市在發展的同時,產生了擠出效應,窮人(許多都是移民)搬遷到郊外聚集。但法國沒有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僅僅是通過在郊區集中興建大批廉租房來解決這一問題,形成了涇渭分明的“富人區”與“廉租區”。“廉租區”就業機會少、生活環境惡劣、治安差,在此居住的人更難擺脫貧困。久而久之,社會矛盾激化,引發了舉世關注的騷亂。
在騷亂結束后,法國政府改變了政策,出臺了以“貧富混居”為核心的“城市更新計劃”。根據該計劃,今后房地產商想在某個區域開發大型樓盤,必須向法國政府承諾其所建住宅含有一定比例的廉租房,否則就得不到政府的批準。建設廉租房的資金基本上由政府出,控制權也理所當然地歸政府。法國政府通過這樣做,讓窮人和富人自然地走到一起,消除隔閡和對立。
實際上,不僅法國,世界上許多國家在建造廉租房時,都考慮了貧富對立的因素,也考慮到了窮人生活成本和就業機會的因素,也因此,世界上許多發達國家的廉租房都不是建在生活不便的遠郊,被徹底邊緣化,而是建在市中心地帶。
在美國,1949年,美國修訂的《住房法》批準政府建造公共住房,美國建造了大約130萬套公共住房(廉租房),根據1991年的數據,74%的公共住房建在市中心。在日本,其廉租房“扎堆”建在大城市,主要集中在東京、大阪和名古屋三大城市(占日本全部廉租房的50%以上)。并且,這些廉租房都是建在距離市中心很近的地段。
難道美國和日本不懂得在市中心建設廉租房所付出的成本是多高嗎?不是,因為倘若不這樣做,就容易埋下不安定的隱患,付出更沉重的代價。法國的例子再明顯不過了。
但是,我們對這一問題還沒有充分認識到,一些地方政府官員仍然在帶著“施舍”的心態對待廉租房等社會保障性住房問題。在他們看來,只要給無房戶一個安身之地就足夠了,房屋所在的位置是無所謂的。事實證明,這種認識不僅是錯誤的,也是非常危險的。
北京天通苑、回龍觀等超大型居住區是經濟適用房聚集區,僅天通苑居住區占地面積就達到8平方公里,總建筑面積800萬平方米,如果包括小區范圍內的其他一些項目,超過千萬平方米。天通苑小區正在逐漸形成一個近30萬人口、名副其實的超大居住社區,已經相當于一個中等城市規模(根據通行的城市規模劃分標準,20萬人至50萬人為中等城市)。
由于這里遠離市中心,配套公共服務設施落后于城區,就業機會也非常少,由于屬于低收入者聚集區,外來投資者對在這些地段投資也興趣不大,這使得這一帶成為一個龐大的貧困帶。天通苑小區現狀引發有識之士的憂慮。據報道,最近幾年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交了多個關于天通苑小區的各種議案提案,僅北京市政協近年來就有64人次提交了38件提案。
在北京市為解決天通苑小區問題深感棘手的時候,那些正計劃建設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等社會保障性住房的地方,應該引以為戒,本著以民生為重,本著長治久安、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拋棄“施舍”的心態,把廉租房等建在生活成本低、就業機會多的地方。(陳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