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30日電 30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就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情況舉行新聞發布會,建設部副部長齊驥在發布會上回答中國新聞社記者提問時指出,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將作為政府公共服務的一項重要職責,應當設法讓所有的社會居民都能夠享有適當的住房。
齊驥表示,國務院的24號文件(《國務院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當中,首次提到把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作為政府公共服務的一項重要職責。在今年三月份召開的“兩會”上,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特別提出:“政府要特別關心和幫助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笔澜缟虾芏鄧覐恼膶用嫔隙加袑鉀Q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一些支持政策,但是反映的形式不完全一樣。在一千多年以前,大詩人杜甫就曾留下了一句話:“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這句話反映出當時老百姓對住房的一種渴求。
齊驥指出,改革開放以來,城市居民的住宅狀況有了很大的改善。在改革開放的1978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建筑面積是6.7平方米。80年代末期國家提出住房分配制度改革,即所謂的“房改”,到1998年人均居住建筑面積提高到了18.7平米。從1978年到1998年提高到18.7平米。1998年以后,提出了停止實物分房,改成了貨幣分配,同時培育和發展了以住宅為主的房地產市場。到了2006年年底,全國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積達到27平方米。這個數據是以城鎮戶籍人口作為基數來計算的。說明改革開放以來,確確實實城鎮居民住房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齊驥強調,有一點應該注意,人均建筑面積27平方米是一個平均數,背后有很多因素。很多人的人均建筑面積遠遠高于27平方米,那就一定有相當數量的家庭的人均建筑面積遠遠低于27平方米,至少在全國城市低收入家庭當中有1000萬戶的人均建筑面積還不足10平方米。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光單純地追求平均數是不夠的,應當設法讓所有的社會居民都能夠享有適當的住房。因此,要使得每個群眾都能享受到改革開放的成果,構建和諧社會,政府有責任幫助住房比較困難的低收入群體改善居住條件,滿足基本的居住需要。實踐證明這些低收入的群體通過住房市場很難支付得起他們的住房消費,因此政府要承擔起幫助他們解決困難的責任。
此外,齊驥指出,按目前的統計,全國約1000萬戶城市低收入家庭需要納入到住房保障體系當中,他們的人均居住面積不足10平方米。低收入家庭不見得都住房困難,是低收入家庭中的住房困難家庭才納入保障體系之內。(據中國網文字直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