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惠州、東莞,到珠海、中山,然后是廣州,進而出廣東殺入南寧、武漢、南昌、長沙、重慶、成都,這些“出手闊綽,一擲千金,看盤迅速,下手既狠又準”的深圳購房群體在所到之處,和當年的“溫州炒房團”一樣,開始擁有一個自己的地域標簽——深圳炒房團。深圳炒房團出手豪闊,一擲千金,所到之處房價急劇上漲。深圳資本在一些內地城市的“興風作浪”引起了社會的普遍關注。
無論是溫州炒房團還是深圳炒房團,仿佛都具有先天的道德劣勢,炒房團所到之處,許多人畏之如虎,坊間對炒房團的指斥和炮轟聲也一浪高過一浪。一篇《深圳炒房團滾回深圳去吧》的帖子,清晰可見發帖人的激憤和悲傷。不管承認與否,炒房團已經背負惡名,似乎成了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筆者認為,炒房團遭遇炮轟其實是炒房團的不幸,炒房團罪大惡極嗎?一味地撻伐炒房團,這種焦慮實則隱匿了一種制度性的現實困境。不妨先讓我們厘清四個問題。
其一,投資者為何要組成炒房團?原因明擺著,游資太多,投資渠道太少。錢多了怎么辦?不是炒股就是炒房。股市為何這么火?專家已經給出答案——“投資渠道少,股市必然熱。”道理亦然,房市為何這么火?投資渠道少,房市必然熱。在現實語境下,民眾投資渠道少、投資能力弱,金融產品有限,可供選擇的余地太有限,這是不爭的事實。此外,住房是一種耐用消費品,具有投資屬性,其升值空間廣闊,房地產投資需求迅速凸現,便是必然。
其二,投資者為何偏偏要炒房?原因也淺顯無比。房市有暴利,逐利本能驅動著商人必須選擇高收益產業。房市有多暴利?坊間眾說紛紜,莫衷一是,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房地產暴利驚人。此前不久,針對深圳的房價狂飆,有位開發商甚至坦承:“現在樓盤的利潤率,已經高到讓我們不好意思的程度了。”哪里有利潤,哪里就有商人;哪里利潤畸高,哪里聚集的商人就多。基于此,投資者鐘情于炒房,也屬自然。
其三,炒房團該不該罵?換言之,是不是最該罵?平心而論,炒作團的到來確實助推了房價,直接提升了工薪階層購房的難度,就此而言,確實該罵。但耐人尋味的是,炒房團并非是“姥姥不疼,舅舅不愛”,它雖然不受當地百姓待見,卻受到一些政府部門的敞懷接納。比如,有報道稱,一些地方政府和開發商為了追逐暴利,傾向于引入各種外部力量參與房地產炒作,于是便產生了地方政府和開發商爭相歡迎炒房團的現象。由此可見,炒房團挨罵挨得有點冤。
其四,炒房團是不是房價攀高的罪魁禍首?要說房價畸高與炒房團毫無干系,恐怕連炒房團都會不好意思;但是如果非要炒房團承擔房價攀高的全部罪責,炒房團則一定比竇娥還冤。房價為何如坐上火箭地猛躥?房地產開發商“功”不可沒,一些地方政府部門也“當仁不讓”地扮演了巨大推手的角色。此外,還有一些消弭于無形的灰色成本,比如,某房產商曝灰色產業鏈:四成利潤被職權部門拿去。在這一前提下討論房價問題,只能說炒房團提高了房價的增長力,它們絕不是(當然也沒有能力成為)房價畸高的決定性因素。
綜上所述,將炒房團指認為惡貫滿盈的房價黑手,似乎有失公允。并且,集中火力炮轟炒房團,反而會成就了炒房團是替罪羊的悲哀角色。畢竟,炒房團并非房價的不能承受之重。
一味地炮轟炒房團,實際上是放大了虛妄的焦慮和回避了制度性的困境。只有探究炒房團為何存在的現實因素,并因勢解決之,炒房團才會逐漸失去土壤。而要想讓老百姓居者有其屋,一是加強廉租房建設,二是遏止一些政府部門的逐利沖動。當然,炒房團該為自己的不當行為買單,不妨讓市場教訓它們,相關部門還可以運用經濟手段調控,比如,通過稅收來調節,當炒房者覺得炒房風險太大時,它們自會偃旗息鼓。(王石川)